惠阳地区是广东省一个旧的地级行政区域,行署驻惠州,管辖范围涵盖今
惠州市、
河源市、
深圳市、
东莞市部分、
汕尾市以及广州市
增城区部分等。区域内有
客家民系(河源、惠州大部,深圳东部),其余是
广府民系(东莞绝大部分,深圳西部,广州绝大部分),闽海民系(
汕尾、惠州部分)。同时惠阳地区大部分属东江流域,是
东江纵队的发源地、核心地带。
惠州市城区原为惠州镇,是老惠阳县的中心镇。1958年惠州镇升格为县级惠州市,与惠阳县并存。1989年升格为地级市。1990年3月,惠阳县城迁淡水镇。2003年惠阳市(淡水)改
惠阳区。
1952年撤销东江专区,将惠阳、紫金、河源、龙川、海丰、陆丰6县划归
粤东行政区;连平、和平、
新丰3县划归
粤北行政区;博罗、龙门、增城3县划归
粤中行政区。
1956年设惠阳专区,专署驻
惠阳县(惠州老城)。原粤东行政区所属惠阳、河源、龙川、紫金、海丰、陆丰6县及
粤中行政区所属博罗、宝安(驻深圳)、东莞(驻莞城镇)、增城、龙门5县。
粤北行政区所属连平、和平2县划入惠阳专区。辖13县。
1959年撤销惠阳专区。撤销惠州市,改设惠州镇,划归惠阳县管辖。将惠阳、惠东、增城、龙门、博罗、宝安、东莞7县划归佛山专区;海丰、紫金、陆丰3县划归汕头专区;连平、
龙川、河源3县划归
韶关专区。撤销
和平县,并入
连平县。
1963年复设惠阳专区,专署驻
惠阳县。原属佛山专区的惠阳(驻惠州镇)、博罗、宝安(驻深圳)、东莞、增城、龙门(驻龙城镇)6县,韶关专区的河源、连平(驻
元善镇)、和平(驻
阳明镇)、
龙川(驻
老隆镇)4县及汕头专区的
紫金县(驻
紫城镇)划入惠阳专区。辖11县。
1965年恢复惠东县(驻
平山镇,原惠东县划归佛山专区后于1959年撤销)。惠阳专区辖1市、12县。
1970年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地区驻惠州市。辖惠州市及惠阳(驻惠州市)、博罗、龙门(驻龙城镇)、河源(驻源城镇)、连平(驻
元善镇)、和平(驻
阳明镇)、
龙川(驻
老隆镇)、紫金(驻
紫城镇)、惠东(驻平山镇)、宝安(驻
深圳镇)、东莞(驻莞城镇)、增城等12县。
1975年将增城、龙门2县划归广州市领导。
连平县驻地元善镇改为红阳镇;和平县驻地阳明镇改为东风镇。惠阳地区辖1市、10县。
1988年,惠阳地区拆分为四个地级市:东莞市、河源市、惠州市、
汕尾市。
河源市政府驻地为源城区,东莞市政府原驻地莞城街道,后改
南城街道,惠州市政府驻地为惠城区,汕尾市政府驻地为汕尾城区。至此,原惠阳地区先后所出现五个地级市(惠州、东莞、深圳、汕尾、河源)的
行政区划基本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