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 Mun (1571~1641)。英国晚期
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英国
贸易差额说的主要倡导者。出生于伦敦的一个商人家庭,早年从商,成为英国的大商人。1615年担任东印度公司的董事,后又任政府贸易委员会的常务委员。
人物简介
托马斯·孟,Thomas Mun (1571~1641)。 出生于伦敦的一个商人家庭,早年从商,成为英国的大商人。英国晚期
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英国贸易差额说的主要倡导者。
主要成就
16世纪,早期
重商主义者禁止金银货币输出的政策仍在英国占支配地位,他们在17世纪初猛烈抨击东印度公司在
对外贸易中大量输出金银的做法。为了反驳这种责难,1621年,孟发表了《论英国与东印度的贸易,答对这项贸易常见的各种反对意见》一书,论述东印度公司输出金银买进东印度地区的商品,再转卖到别国去,所换回的金银远比运出的多得多。这表明孟已摆脱禁止金银输出的旧思想。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社会上的注意,并对当时的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1630年,孟把该书改写为《英国得自
对外贸易的财富,或我们的
对外贸易差额是我们财富的尺度》。在他死后,由他的儿子于1664年出版。在这一著作中,
商业资本的成熟经济思想得到了系统和充分的阐述。斯密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曾称这一著作“不仅成为英格兰而且成为其他一切商业国家的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准则”。马克思写道:该书“在一百年之内,一直是
重商主义的福音书。因此,如果说
重商主义具有一部划时代的著作,……那末这就是托马斯·曼的著作”(《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253页)。
孟的基本思想是,要求取消禁止
货币输出的法令,认为重要的不是在于把货币保藏起来,而在于把货币投入有利可图的
对外贸易中去,只要在对外贸易中争取出超,就可以带来更多的货币,从而使英国致富。
为了保证对外贸易的
顺差,他提出并证论了应该采取的各种措施。他主张尽可能扩大本国
商品出口和减少对外国商品的消费。为此他号召认真节约,减少奢侈品进口,扩大经济作物的耕种,力求在饮食和服饰方面做到自给自足。另一方面,他要求消除不利于出口的各种措施,诸如稳定本国币值,反对在货币成色和重量上弄虚作假;促进本国
工场手工业的发展,多出口制成品,减少原料品出口;减免出口商品的税收,使出口商品能以低廉价格来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他还强调
保护关税的作用,主张对出口商品和从外国输入并
再出口的商品,在关税上给予照顾,对要在本国消费的进口商品,课以重税。他还注意到国际贸易中所谓无形进口的项目,诸如运费、保险、旅游开支等等的盈亏。曼还特别重视发展航运业和
转口贸易业。
“货币产生贸易,贸易增多货币”,这就是曼的信条。他的观点反映了英国
资本原始积累时期
商业资本的利益和要求。为了扩大出口,作为晚期
重商主义代表的曼已关注
商品生产的发展,从而为英国
古典政治经济学从
流通领域转向对
生产领域的研究作了思想准备。
赋税思想
托马斯·孟是英国
重商主义的集大成者,其重商主义理论及税收思想集中表现在《
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之中。该书不仅成为英国,而且成为一切实行
重商主义政策的国家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基本准则。
托马斯孟
重商主义理论的核心,是国际
贸易差额论。认为金银
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而
对外贸易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外贸要“少买多卖”,使
货币流入多于支出。为此,托马斯·曼认为:为了实现国家外贸出超,增加本国货币积累的目的,国家要干预经济生活,以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他建议国家采取有效政策和措施,其中主要是
保护关税政策,以奖励输出,限制输入。他主张,当
商品输出时,国家全部或部分地退还资本家原先已纳的税款;同时,对输入本国的外国商品课以高额
关税或
禁止性关税,保护本国工业发展;当进口商品经过加工重新输出时,国家则应退还这些商品在进口是所纳的关税。
托马斯·孟在所著《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中,详尽阐述了
重商主义关于
保护关税政策的基本原则、主张和意义。由于托马斯·曼将国外
贸易差额看作是一国财富的标准,就必然导致“财富是战争的命脉”的“国防
财政论”和“重税无害论”。他认为:“由于国土的大小,贫富的程度和
贸易差额多寡等因素存在差异,政府获得收入的方法也随国家宪法、政府、法律和民俗的不同而大有差别。国王想要改变这些制度是非常困难的、危险的。即使国王以重税发财致富,国民却会因此而贫穷。不过,由于各国情况特殊,征课重税不仅是不得已的,是正当的,还是有利于国家的。因为幅员不大的国家,靠
经常性收入是不足以蓄积抵御外国侵略所需的财富的。所以,这些国家不得不在平时课征重税,来积存现金和军火充当国防之用。非像一般所想象的那样,有害于人民的幸福。”
托马斯·曼从国防费用赋税负担,进一步阐述他的赋税论,认为:“虽然
关税与货物税导致服装与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但是劳动力的价格也与之成比例地提高。因此国防费用赋税的负担最终转嫁到作为雇主的生产者身上。……国民靠纳税使自身安全得以保证,所以这种纳税是既公正又有利的。但是,如果
税收被国王挥霍于私人享受、属于滥用赋税,则是国家之损失。”他认为国王在临时征收赋税时,必须取得全体人民的认可,征课赋税必须取得议会的同意。
托马斯·曼正是从这种
贸易差额理论出发,提出了他的 “财富是战争的命脉”的国防财政论和赋税思想。
著作意义
托马斯·孟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在历史上占据着不可磨灭的地位。马克思曾对该书给予很高的评价,被看作是 “
重商主义的圣经”。他在谈到托马斯·孟这本改写后出版的著作时说:“这一著作早在第一版就有了特殊的意义,即它攻击当时在英国作为国家政策还受到保护的原始的货币制度,因而它代表
重商主义体系对于自己原来体系的自觉的自我脱离。这一著作已经以最初的形式出了好几版,并且对立法产生了直接影响。”(马克思:《<批判史 >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0 卷,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
马克思接着指出,这部书“在一百年之内,一直是重商主义的福音书。因此,如果说重商主义具有一部划时代的著作……那么这就是托马斯·孟的著作”。
重商主义
贸易观点
1、认为贵金属(
货币)是衡量财富的唯一标准。一切经济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金银。除了开采金银矿以外,对外贸易是货币财富的真正的来源。因此,要使国家变得富强,就应尽量使出口大于进口,因为
贸易出超才会导致贵金属的净流入。一国拥有的贵金属越多,就会越富有、越强大。因此,政府应该竭力鼓励出口,不主张甚至限制商品(尤其是奢侈品)进口。
2、由于不可能所有贸易参加国同时出超,而且任一时点上的金银总量是固定的,所以一国的获利总是基于其他国家的损失,即国际贸易是一种“零和博弈”。
局限性
1、
重商主义的政策结论仅在某些情况下站得住脚,并非在一般意义上能站得住脚;
2、
重商主义把国际贸易看作一种零和游戏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3、
重商主义把
货币与真实财富等同起来也是错误的。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错误的认识,
重商主义才轻率地把高水平的货币积累与供给等同于经济繁荣,并把
贸易顺差与金银等贵金属的流入作为其唯一的政策目标。
重商主义主张政府应该控制国家的经济,以便损害和削弱对手的实力,增强本国的实力。15世纪初,正当
文艺复兴运动进入初期发展阶段之时,
重商主义兴起。到了17世纪,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衰落,
重商主义也逐渐开始崩溃。从时间上看,
重商主义可以说与文艺复兴运动同步。同一时期产生两种社会思想──人文主义和
重商主义,其中有其深刻的根源,即当时社会上追求
商品生产更快发展,追求
商业资本的迅速增加和
货币资本的不断积累,已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潮流,这是
重商主义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
重商主义的产生和更深层次的背景,则是在追求商业
资本增加、追求货币积累这股强大潮流冲击下,所引起的西欧
经济形式和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
新经济的发展,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变化,旧式贵族变成了真正的商人,它正反映了
自然经济向
商品经济过渡的变化。
重商主义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四、
重商主义的发展阶段
重商主义的发展经历了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
① 早期
重商主义产生于 15 ~ 16 世纪中叶,以
货币差额论为中心(即重金主义),强调少买。该时期代表人物为英国的威廉斯·塔福。早期
重商主义者主张采取行政手段,禁止
货币输出,反对商品输入,以贮藏尽量多的货币。一些国家还要求外国人来本国进行交易时,必须将其销售货物的全部款项用于购买本国货物或在本国花费掉。
②16世纪下半叶到17世纪是
重商主义的第二阶段,即晚期重商主义,其中心思想是
贸易差额论,强调多卖,代表人物为托马斯·孟。他认为
对外贸易必须做到商品的输出总值大于输入总值(即卖给外国人外国人的商品总值应大于购买他们商品的总值),以增加
货币流入量。16世纪下半叶,西欧各国力图通过实施奖励出口,限制进口,即奖出限入的政策措施, 保证对外贸易出超,以达到金银流入的目的。
早晚期
重商主义的差别反映了
商业资本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要求。重商主义促进了
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义
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
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产生方式的建立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