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专区
中国扬州市旧行政区划名
民国38年(1949)5月1日,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改称苏中行政区扬州行政专区,专员公署驻扬州市,下辖扬州市和兴化高邮宝应江都仪征、六合、扬中、溱潼(6月合并到泰县、兴化)等县。
1950年1月11日,泰州专区、扬州专区合并为苏中行政区泰州专区,专员公署驻泰州市。1953年1月5日,泰州区专员公署迁驻扬州市,改称江苏省扬州专区,下辖扬州(扬州市从本月重归地区管辖)、泰州2市和兴化高邮宝应靖江泰兴、泰县、江都、仪征、六合、江浦10县。此后,因江浦、仪征、六合、扬中4县数度从扬州专区划出划入,邗江县两度析置,泰州市与泰县合而又分,金湖县从宝应分出(先属扬州地区,后又划出),扬州专区所辖市、县变化不定。1971年5月12日,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至1975年,扬州地区辖2市8县:扬州市、泰州市、泰县、泰兴县靖江县仪征县江都县兴化县高邮县宝应县邗江县。1983年 2月28日扬州市和扬州地区合并为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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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1-12-0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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