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汉语词语,拼音为pāo qì,意思是扔掉不要;
丢弃,出自《救风尘.第一折》
元·
柯丹邱《
荆钗记·夜香》:“痛儿夫夭亡,不得耀门墙,抛弃萱花堂上。”
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一三回:百官宫人,符册典籍,一应
御用之物,尽皆抛弃。
《
东周列国志》第一回:“此女不知何人抛弃,有众鸟衔出水来,定是大贵之人;我今取回
养育,倘得成人,亦有所望,遂解下布衫,将此女婴
包裹,抱于怀中。
思想避难之处,乃望褒城投奔
相识而去。”
明·
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三十六回:“
重耳见了,呵呵大笑,曰:‘吾今日入晋为君,玉食一方,要这些
残敝之物何用,’喝教抛弃于岸,不留一些。”
蔡东藩《清史演义》第一回:“到十个月后,竟产出一男,不但状貌
魁奇,并且语言清楚,佛库伦不忍抛弃,就在家中
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