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安,汉语词语,拼音为zhāo ān,也作“招抚”,意思是劝说;使归附;用笼络手段使投降归顺。招安是一个国家的合法政权对不合法的地方或地下民间组织的一种安置行为。出自《
资治通鉴·唐昭宗景福元年》。
北宋·
司马光《
资治通鉴·唐昭宗景福元年》:“故大军始至,民不入城而入山谷避之,以俟招安。今军至累月,未闻招安之命,军士复从而掠之,与盗贼无异。”
元·
李致远《还牢末》楔子:“今
东平府有二人,乃是刘唐、史进,这两个都一身好本事。他二人有心
待要上梁山泊来争奈不曾差人招安去。”
明·
施耐庵《
水浒传》第六十四回:“
宋江大喜。当日一面设筵庆贺,一边使人招安逃窜败军,又得了五七千人马。”
元·
杨显之《
酷寒亭》第四折:“待几时风尘宁静,我和你招安去未是蹉跎。”
元·
尚仲贤《单鞭夺槊》楔子:“ 唐元帅数次招安敬德 ,此人不肯降唐 。”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七十一回:“只见
武松叫道:‘今日也要招安,明日也要招安去,冷了弟兄们的心!’”
姚雪垠《
长夜》十五:“据说李水沫十六岁就下水,二十五岁时受招安,作了团长。”亦谓反抗者接受劝说而归顺。
元·王实甫《
西厢记》第五本第三折:“兀的那小妮子,眼见的受了招安了也!”
元·
关汉卿 《
哭存孝》第一折:“有阿妈 李克用 ,见某有打虎之力,招安我做义儿家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