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平准金
会计学术语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或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概念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或累计基金净损失)。
处理
一、核算非利润转化而形成的损益平准项目,如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款中所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二、可按损益平准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分别“已实现”和“未实现”进行明细核算。
三、损益平准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基金申购、转入确认日,按基金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借记“应收申购款”科目,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确认有效的申购款或转换转入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实收基金”科目,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未实现),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已实现)。
(二)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中含有的实收基金,借记“实收基金”科目,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未实现),按应付投资者赎回款或转换转出款,贷记“应付赎回款”科目,按赎回费或转换转出费中基本手续费部分,贷记“应付赎回费”科目,按赎回费或转换转出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部分,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已实现)。
(三)基金红利再投资确认日,按基金红利再投资金额,借记“应付利润”科目,按实收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对基金红利再投资金额中含有的实收基金,贷记“实收基金”科目,按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未实现部分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未实现),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已实现)。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已实现和未实现余额分别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相应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21 15:07
目录
概述
概念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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