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亲,又称“
交换婚”。是指男子以自己的姐妹给女方的兄弟做妻,以换取女方作为自己的妻子的婚姻方式,俗称“姑嫂换”。来源于古老的
氏族外婚制,即两个氏族之间互换姐妹为妻或互换女儿为媳,在封建
买卖婚时代曾盛行。这种婚姻方式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带有严重的包办、强迫性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自由原则,应予禁止。
两家互换姐妹成亲为
姑换嫂。这多系贫困之家不得已而为的方式。由于互换成亲,婚后夫妻感情多不融洽。
换亲是A家把女儿嫁给B家的儿子为妻,B家同时把女儿嫁给A家的儿子为妻,换亲有时涉及到两个以上家庭。在我国一些偏远、贫困的地区,因为穷,很多人娶不上媳妇。为了传宗接代以续香火,有女儿的人家,就以女儿嫁给对方兄弟作条件,为儿子换回一房媳妇以繁衍后代;或者,在媒人的撮合下,张家兄妹或姐弟与王家姐弟或兄妹相互娶嫁;还有三家转亲的,就是由条件大致相当的三家兄妹或姐弟转着相互娶嫁,如买卖、
等价交换一样。而家里实在太穷且又无姐妹换亲的就只有打光棍的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