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政府批准。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而私有企业的改制则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报道称,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除了部分带有
政府职能性质或占据垄断资源的机构还保留全资国有的产权结构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均已实现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起以
董事会为主要标志的
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那么,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已经完成了吗?非也,只能说改制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在新的历史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面临新的课题。
有学者指出,中国大陆的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改制”而未“变制”,企业的
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仍带有较多原体制下的痕迹。公司化改革仅仅达到了
企业改制的基本要求。改制的实质目的是机制的转变,并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
“根本性”的变化之二是企业完全的自主经营。无论是政府还是大股东均不能越权干涉企业的决策,政府是企业与公众的服务机构,大股东也仅能在
股东会和
董事会行使自身的权力。
“根本性”的变化之三是量化考核企业
经营者。有分析文章认为,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缺少量化的和刚性的标准,未有明显的“劣迹”一般只升不降。但资本是逐利的,
国有资产亦应努力实现保值、增值。经营者称职与否的首要标准即是其是否为股东创造了效益。
衡量当前国有企业的运作机制,相对改制的要求还尚有一段距离。有人为当前的
国企改制下一个定义:改制即是
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
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制定改制方案,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取得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确认改制文件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