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4号)要求:
2、加强
就业教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3、优化
就业服务,部属师范大学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协调沟通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为
公费师范生提供就业支持和
信息服务。
4、严格履约管理,各部属师范大学确保2021年1月8日前将2021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师范生信息上传至
管理系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实2021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生源信息后,从2021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业签约数据。
5、实行
督查通报,各地各部属师范大学要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定期
会商机制和就业工作督查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
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提出,从2024年起,国家在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施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本科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2年),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再履约任教。部属师范大学招收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重点为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进一步优化优质师资在省域内的配置。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在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根据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排序,按排序在录取当年公布的生源所在省份履约任教地(市、州、盟)范围内进行选择,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
《实施办法》要求,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要与教师岗位需求有效衔接,各地要统筹规划,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切实为每位毕业的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落实任教学校和岗位。部属师范大学要建立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职后专业发展跟踪服务机制,持续给予支持。各地要制订五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方案,有计划地培养公费师范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中小学校领导人员,推动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