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制度是指国家关于各级文官的考试、任用、管理、权利和义务以及退休等一整套的制度和体制。是以其特定的内容与形式构成的关于文官进、管、出的法律制度。目的在于选贤任能,提高
行政效率。文官制度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中国西汉时的官吏任免制度,特别是隋唐时新兴起来的
科举制度。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制度开始于英国。近代西方学习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依据本国国情制定文官制度,完善发展。现代中国又学习西方的文官制度建立了
公务员考试制度。
中国考试文官制度萌发于南北朝时期,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
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
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创建于隋朝,自隋唐
科举制度确立以来,平民通过读书考试获取入仕机会,基本就是靠科举。
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
进士科的创设,中国古代文官制度正式建立。英国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通常以1870年6月4日英政府颁布的正式确立公开竞争考试制度的枢密令。它的形成和建立,部分满足了新兴工业资产阶级要求
国家机器适应和保护生产力发展的愿望,所以很快为
资本主义各国所采用。加拿大和美国在英国的影响下,分别于1882年和1883年建立自己的文官制度。德国、法国、日本长期保留
封建官僚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真正确立文官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建立文官制度的同时,
第三世界一些民族独立国家,仿效或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制定本国的文官制度。
①
任用制度。文官的任用有两层含义:一是将非文官录用为文官;二是录用的同时或录用后授予其一定的职务。主要有4种形式:
选任制、
考任制、
委任制、
聘任制。每个国家根据本国情况,往往采用1种或同时采用几种形式。
②文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方面,主要有身份保障权和工资、退休金、抚恤金的领取权;义务方面,主要有执行职务、服从命令、严守秘密、对国家忠实、遵守法令、保持“
政治中立”等项义务。
③职位分类。将各种职位制出职级规范,作为考试、任用、升迁、工资、考核及
人事行政管理的依据,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美国的“职务分类”,二是英国的
品位分类。前者以“事”为中心,后者以“人”为中心。
④考绩
奖惩制度。定期对文官的考勤和工作成绩进行评定,成绩优秀者奖励,工作成绩不良者,给予教育、训诫或调动工作、降低职务,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和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
⑦
人事管理机构。各国都有专门人事机构,负责管理
人事行政事宜。分为部外制、部内制、折中制和党统一领导制4种类型。
①法治化。各国都设有统一管理文官的机构,文官只对法律或法定职权负责。各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文官的法定地位、权力、责任、义务,文官职务常任,无过失不受免职处分。此外,各国法律按一定的标准将所有文官职位进行统一划分和归类,并据此作出对特定职位的要求与待遇,这是对文官进行科学、统一管理的基础。
②知识化和专业化。现代文官制度要在法律规定的知识、专业、道德和才能的统一标准下,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文官的任用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录用后进行培训、以确保文官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
③讲求职业道德。现代文官作为常任的政府工作人员,必须忠于国家,为国家的总体利益服务。因此,各国文官制度几乎都规定要“
政治中立”,不受政党进退的影响,依法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严守机密,不得经商和兼职,保持文官应有的形象等。可见,文官制度体现了“机会均等”、“自由竞争”和“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起到了较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