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盐业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
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是新乡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
主管单位,归口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
新乡盐业
新乡市盐业公司担负着全市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业务上归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领导。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新乡市盐业管理局拥有固定资产2800万元,注册资金1500万元,年销售额6000万元,税利300万元。主营:盐及盐产品、副食、糖、酒、调味品、百货化工、洗涤日化、食糖分装、调味品分装等,下设7个新盐连锁网店,全市共有1万多个食盐零售网点。资金充足,物质力量雄厚,仓储面积达20000多平方米,并备有铁路专用线。
全市合格碘盐食用率和碘盐覆盖率均保持在98%以上,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先后荣获市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食品安全先进单位”、“先进工会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被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评为“食盐专营先进单位”和“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多次受到市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的通报表彰。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局司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审计科、监察室、行政科、保卫科、盐政科、绩效办、业务科、工业盐科、销售科、储运科、糖科、仓库、工会、凤泉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等。
直属单位
领导班子
廖峰: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新乡市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局司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
李定国: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负责市盐业局常务工作,协助廖峰同志兼管办公室、财务科。
宋炳新:新乡市盐业管理局纪检书记,分管盐政科、凤泉分公司。
杨建中: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行政科、审计科、保卫科、糖酒科等。
张克林: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分管业务科、工业盐科、销售科、储运科。
李玲: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副局长,分管清欠办、效能监察。
赵克修: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党务、信访等有关工作。
袁红城:新乡市盐业公司经理助理、
辉县市盐业管理局局长。
郭顺会:新乡市盐业公司经理助理,协助张克林同志工作。
段国强:新乡市盐业公司经理助理,分管威龙矿泉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地址:胜利中街3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