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 新移民是相对于当地人而言,当地人有称为
原居民、
原住民、当地
土人等,例如美洲新大陆的
红人是原居民,而
白人则是美洲的“新移民”。 又例如
香港人第一代,不少也曾经是新移民,因为他们都不是香港开埠时期的原居民。在
印度殖民历史上,移居当地的
欧洲人就是新移民,他们不少是居于印度的上流社会。新移民有多种类,例如
投资移民、
优才计划、家庭团聚、
政治庇护等。当新移民居于当地,加上其他条件,之后则不再称为“新移民”,例如通常合法居于香港超过七年。
新住民是相对于原住民而产生的称呼。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例,在
清朝治理时代,先移民的福佬人称后来的客家人为新住民。到了1949年之后,原先的福建人与客家人,又称随国民政府自中国大陆而来的外省人为新住民。1990年代以来,由于两岸开放戒严状态,两岸人民开始自由往来通婚以及东南亚国家人民透过通婚的方式移居台湾(大部份是女性),新住民的称谓逐渐成为这些外籍配偶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