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固定资产是一定时期内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
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及有关应摊人的费用。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
固定资产投资成果。
它是以
价值形式表示的
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
新增
固定资产价值的计算是以独立发挥
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为对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
移交生产或使用,即应计算新增
固定资产价值。一次交付
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一次计算新增
固定资产价值;分期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工程,应分期分批计算新增
固定资产价值。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为了提高
产品质量、改善
劳动条件、节约材料消耗、保护环境而建设的附属辅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验收交付使用后就要计入新增
固定资产价值。
(2)对于单项工程中不构成
生产系统,但能独立发挥效益的非生产性
项目,如住宅、食堂、医务所、托儿所、生活服务网点等,在建成交付使用后,也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价值。
(3)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
固定资产一般仅计算
采购成本,不计分摊的“
待摊投资”。
(6)共同
费用的分摊方法。新增
固定资产的其他
费用,如果是属于整个建设
项目或两个以上单项工程的,在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价值时,应在各单项工程中按比例分摊。分摊时,什么
费用由什么工程负担应按具体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
管理费按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需安装设备
价值总额作比例分摊,而土地征用费、勘察设计费等
费用则按建筑
工程造价分摊。
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
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是反映固定资产
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它是以工程形象进度为计算对象,描述一定时期内
固定资产建造的实际进度状况。因此,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不同于固定资产投资
财务拨款额。
新增
固定资产是指已经完成建造和购置过程,并已交付使用单位的固定资产价值。建设
项目在能独立发挥
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后,计算新增固定资产。尚在施工的建设工程和没有安装的待安装设备都不计入。新增
固定资产的计算范围是凡构成
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所有
支出都应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以甲、乙两项工程为例:甲工程
总投资5000 万元,1-5 月份完成投资 500 万元,尚末竣工;乙工程总投资3000 万元。今年 1-5 月份完成投资 600 万元,并在 5 月
份已正式通过验收交付使用。那么,甲工程只能计算完成
投资额 500 万元,不能计算新增
固定资产;乙工程不仅要计算完成投资额 600 万元还要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3000 万元。
由此可见,
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的计算区别在于:投资额是以工程完成进度为依据计算的,新增固定资产是以
项目是否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标准计算的。
2、经过负荷试运转,并由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证明已具备正常
生产条件,并正式
移交生产部门;
新增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在原有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基础之上,对由于
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进行审计。主要是以新增
固定资产投资即技术改造
项目等全过程各阶段的运作为主线,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
过程管理,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的
经济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实施以一贯之的审计保证和服务:以“参与合作式”的新型工作方式为纽带,加强各个环节的协调;以
效益审计为主要内容,在共同实现技改项目质量、工期、效益三大目标中产生
联动效应,以合理的投资,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取得最佳
投资效益。
(1)新增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深度不够。现开展的新增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重点放在工程合同的签订、
工程结算及
工程决算上,对
内部控制制度接口部位管理以及投入产出和有效回报的审计没有涉及。
(2)审计的
规范化建设不完善。由于目前尚未形成
内部审计有关
投资审计的
系统化操作规程,各
内部审计部门都是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根据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效果,根据有限的工程结算及
经济合同审计规范进行操作,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理论体系,给实际审计工作造成一定不便。
新增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全过程
跟踪审计,在实施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时要不断向新的工作理念延伸,积极推行参与式的审计策略,在整个
审计过程应注意维系良好的外部环境,共同分析错误、实际问题及潜在影响,共同探讨改进的可行性及应采取的措施,多用建设性的语言。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抛弃传统方法中忽视接口管理的弊端,在
管理的各个接口部位建立严密的
管理制度,将全过程
整合成一个有机的运行链条,提高新增
固定资产审计的
工作效率;建立和完善适应内部
投资审计的法规和制度,以适应现代内部审计不断发展的要求;以
审计报告为载体,提升审计工作的
质量和作用;转变观念,推进内部审计的发展,更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动态监督、
管理控制、全面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