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标(1617一1697年),本名玄成,避康熙帝
玄烨讳,
以字行,别号楼冈,安徽
桐城人。
方孝标,原名玄成,避康熙帝玄烨讳,以字行,一字元锡,别号楼冈,安徽桐城人。明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出生,清顺治六年(1649年)进士,官至内弘文院
侍读学士,充
经筵讲官。其父
方拱乾在明朝天启年间就颇具文才,崇祯元年中得进士。清朝入关后,剪了辫子,入宫做了
少詹事。但之后不久,
方拱乾因江南科场舞弊案被劾纳贿作弊,曾一度发配
宁古塔。方孝标因父之罪亦遭流放,此前他已是弘文院
侍读学士,两年后方孝标获释,并投奔云南的
吴三桂。有一说法是说在康熙二年(1663年)方孝标大概是受朝廷委派到云南受吴三桂翰林职衔而滞留云南。吴三桂叛乱败露,他率先投降,得免于死,之后因其文采被康熙的哥哥大将军裕亲王
福全授以国书龙牌,回到了南京。在南京,方孝标遁迹为僧,法名方空。他根据在滇、黔时所见所闻明末清初事,写了《滇黔纪闻》一书。另一说法是方孝标到云南访亲探友、游山玩水,吴三桂知晓方孝标文才卓著因而将其强制留在属下为官。
戴名世案发后,方孝标已经亡故,因戴名世所著作《
南山集》中论述有方孝标的《滇黔纪闻》一书,而此书中所记时日都以南明的“
弘光”、“
隆武”、“
永历”为列比《南山集》更甚,著作《南山集》的戴名世因此坐案,自然方孝标更不能放过,即便此时其人只是些尸骨了,为谢“国恨”,康熙竟然允准将方孝标挫骨扬灰的建议,罪名是丧心狂逆,文中多有悖乱之言,罔识君亲之大义,国法之所不侑,天理之所不容,即便已死也要罪及,于是上演了一幕开关戮尸,挫骨扬灰的丑剧,另文人无不发指。方孝标已死尚被罪及,其子孙及族人更是不被放过,其子
方登峄等人一律斩绝,族中女子除了嫁人的外,都流亡
宁古塔充做官奴。之后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似乎觉得戴、方一案杀戮太重,下旨将方登峄等方孝标的子侄从宽免死。
吴三桂之乱可能让康熙太过嫉恨,因而做过吴三桂属下官职的人同时亦遭康熙愤恨,对于方孝标案,康熙下旨,意思说:此案已经与朝中大臣商议,案子内牵连的方姓人都是十恶不赦,丧心逆狂之徒,那个
方光琛还竟然当了吴三桂的丞相,方孝标也曾在吴三桂手下当过大官,这等悖逆朝廷圣恩、为虎作伥之人不对其挫骨扬灰显然不能平朕心恨,康熙还下令将方氏族人迁出原籍,不能留于本地。其实在这里康熙帝以及一干查审大员犯了个“张冠李戴”的错误,在吴三桂手下做宰相的方光琛并非是桐城方氏一族,跟方孝标并无族缘关系。方光琛乃安徽歙县人,他的儿子方学诗等人也在吴三桂属下为官,戴名世《
南山集》中所提及的方学士并非是指方孝标,而是指的这方光琛的儿子方学诗,康熙还曾问过廷臣:“此方学士可否为漏网之方学诗耶?”廷臣答说不晓得,由于诗与士翻译为满语后同音,因而将方学诗误以为就是方学士,后来再翻查族谱,采晓得歙县方氏与桐城方氏并无血亲关系。
方孝标另著有《纯斋文集》、《纯斋诗集》、《光启堂文集》等。《纯斋诗集》,论者有以诗补史之誉,其《论事诗》、《交水驿遇折臂翁》两诗是南明覆灭的惨烈历史画卷,其《空村》诗则真实生动地描述了连年战祸的荒村景象。方孝标一生,出塞外,游滇黔,人湘闽,奔吴越,因此《纯斋诗集》中,也有许多篇描述了美好的山川景物与淳厚的民俗风情,清词丽句,色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