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
音乐术语
旋律,是音乐的首要要素,通常指若干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节奏的序列。按一定的音高、时值和音量构成的、具有逻辑因素的单声部进行的。
简介
旋律线
构成旋律包含两个要素,即旋律线(或称音高线)和节奏。在连续的旋律进行中,由于音高的走向而形成各种直线的或曲线的进行,这些进行类似画面中线条的伸展或起伏,故称为旋律线。
关于音的时间方面:相继发出的不同音高的音(即旋律线)和各种音乐节奏的长短、快慢、停顿等表现职能相结合时,旋律才能形成音乐的种种句法和结构。
节奏
生动的语言节奏和丰富的生活节奏是旋律节奏的自然基础;调式、旋律线和节奏的有机结合,并通过一定的音乐结构来加以体现,便是完整的曲调。
曲调
“曲调”即歌唱性旋律或主要旋律,“歌唱性的旋律”即能表达某种乐思的旋律,“主要旋律”(或称主旋律)即在听感上占有主导作用的旋律。
音乐意义
人们习惯上所说的旋律其实指的是曲调。而旋律则可以指任何有音高与节奏的乐音序列。旋律是构成声部的基础,只有先构成旋律,才能产生声部(此处的声部指某旋律在音乐中的位置),从而产生(复合)影响。比如四部和声中的四个声部在进行中分别有各自的旋律进行,而某一具有曲调感的旋律将作为主要旋律声部出现。
主调音乐的声部之间是相互依存的,其中只有一个声部的旋律有曲调感,所以我们习惯的称其为“主旋律”。复调音乐是相互具有独立意义的旋律(曲调)相互结合构成的音乐,所有声部都具有曲调感。
在音与音的关系上,又与“和声”(一种同时发响概念,并不是指“和声学”与“和声”作曲知识)相对应,和声是纵向的,旋律是横向的。例如和声音程是两个音同时发响,研究的是两个音同时发响时所产生的听感。
旋律音程则指的是两个音分别发响,研究的是两个分别发响时所产生的听感。同样的音程距离,和声音程与旋律音程听感上却有很大的差别。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21:42
目录
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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