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以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商贸领域行政执法。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食糖除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酒类、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六)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西藏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的申请,组织实施和项目资全的管理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负责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配合自治区开展与邻国(地区)建立多双边经贸联系机制和实施相关工作,参与相关多双边经贸磋商与谈判。指导
边境小额贸易、
边民互市贸易。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工作。依法配合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外商投资进行指导、管理和备案工作。协调、指导自由贸易区、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境外经贸合作区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
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含公民出境就业)等,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备案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三)协助执行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对外援助尤其是对尼援助计划和项目,管理全市接受政府间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和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的口岸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口岸开放、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全方位推进境内外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和分解全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起草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组织参加自治区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投资洽谈会和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大型投资洽谈会。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对外合作、投资促进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督办、考核、评估、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提出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建议。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招商引资“请进来,走出去”活动。
(十七)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市重点投资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包装、推介、签约工作。负责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导。负责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管理、运营和维护。
(十八)分析对日喀则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潜在投资者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趋势,收集、分析、研究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区域合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投资治谈会和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国内外大型投资洽谈会及国内外组织在藏举办投资洽谈会等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十九)承办区内外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赴口喀则考察访间,以及日喀则市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在区内外考察访问的联络、接洽工作。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进落实。
(二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会展业发展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
(二十一)负责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市商务局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行业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领域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城乡尤其是农牧区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发展上台阶。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配合自治区建设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
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领导分工
旺 堆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巨 荆 兰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妮 珍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 正 保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顿 珠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次仁平措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文电、机要、信息、信访、保密、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牵头组织推进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做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内贸科(市场秩序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日喀则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有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统计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进家政服务、早餐工程与电子商务等工作;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全市成品油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酒类流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二手车市场、商品现货市场等特种商品、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许可初审、变更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相关事项的初审、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相关事项的初审;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负责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负责规范零供关系,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承担整顿和规范
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承担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管理日喀则“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负责商务普法及执法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盐务市场监管,建立盐业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
(三)对外经济贸易科
拟订和执行本市外贸进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进出口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初审工作,负责外资、外经贸企业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和外向型产业建设;负责西藏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的申请、组织实施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建设完善边贸市场和边贸通道;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初审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
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和加工贸易政策、规章;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日喀则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组织协调日喀则反倾销、反补贴的实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及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日喀则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核准国家、自治区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日喀则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负责日喀则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核准本市企业在境外投资的项目申报(金融类除外)并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市内有关商务领域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四)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指导全市口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口岸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市实际制定具体细则和意见;指导监督相关县和口岸管理机构的口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口岸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口岸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投资计划,申请并组织实施口岸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协调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承办市口岸边境贸易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投资促进科
负责招商引资各类重要文件的起草、拟定;负责督促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研究拟定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简报信息编报;负责招商引资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和财务管理。
办公地址
西藏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卡热浦东路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