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现行刑法典于1907年颁布,1908年10月1日起施行。与效仿1810法国刑法典的旧刑法典不同,现行刑法典是以1870年德国刑法典为样板制定的,其最大特色是犯罪类型的概括性与法定刑的宽泛性。第一编总则,共18章。是关于刑法用范围、刑种、缓刑、未遂罪、共犯等一般原则的规定。第二编罪,共40章。列述40多种罪及其应处的刑罚。1947年作过较大修改,确认了“罪刑法定主义’、“法律不溯既往”、禁止酷刑和类推适用等原则,取消了对天皇、皇室的“不敬罪”等特别规定。
1998年,应法律出版社之邀,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模范六法》中的刑法典部分以及《简明六法》中的《改正刑法草案》翻译了《日本刑法典》一书。该书出版后的几年时间里,日本立法机关多次修改刑法典:2001年3次修改刑法典;2003年2次修改刑法典;2004年对刑法典作了重大修改;2005年又2次修改了刑法典。有鉴于此,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最新版《模范六法》对《日本刑法典》一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希望《日本刑法典》第2版的推出,能使读者对日本刑法的最新发展动态有充分了解,并给我国刑事立法带来一定启示。 张明楷
张明楷,男,1959年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毕业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曾是日本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日本东京都立大学客员研究教授、
德国波恩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政法学院)教授。现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独著《犯罪论原理》(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1992年版)、《刑法的基础观念》(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1995年版)、《刑法学(上、下)》(1997年第1版)、《未遂犯论》(1997年版)、《刑法格言的展开》(1999年第1版、2003年第2版)、《
外国刑法纲要》(1999年版)、《刑法学(教学参考书)》(1999年版)、《法益初论》(2000年版、2003年修订版)、《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刑法》(2001年版)、《
刑法的基本立场》(2002年版);译《日本刑法典》(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