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天皇(めいしょうてんのう,1624年1月9日—1696年12月4日,
日本历史上八位女天皇的第七位,当政时间:1629年12月22日—1643年11月14日),活动于天皇制度没落的
江户时代,为
后水尾天皇第二皇女,母亲中宫
德川和子,讳兴子,幼名女一宫。
明正天皇生于元和9年(1623年)11月19日,熟悉日本战国阶段历史的朋友应该对元和这个年号很熟悉,“
元和偃武”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看成
战国时代真正结束的标志。明正天皇的父亲是
后水尾天皇,母亲是源和子,千万别被这“源和子”的名字蒙了,她实际上是
德川幕府第二代将军
德川秀忠的女儿(
德川家康的孙女)。明正天皇幼名兴子,所以未即位前又称为兴子
内亲王,兴子出生的时候,德川幕府的统治已经十分的稳固,并已在1615年制定公布了《
禁中并公家诸法度》,明面上说,天皇要把学问的修行和
和歌的精通放在第一位,实际上就是限制天皇对政治的干预。该法度十七条中认可天皇的权力是第8条——天皇有权按“本朝先规”决定年号。
兴子出生时,父亲
后水尾天皇28岁,母亲和子17岁,就一般来讲,兴子根本没有在短时间内即位的可能性,且不说天皇再生育男性继承人的可能性很大,就算没有,要等28岁天皇死也还有年头呢。从表相上看,后水尾天皇对和子皇后(1624年册封)的感情还是不错的,1625年同母妹昭子
内亲王出生,1626年同母弟高仁亲王出生并被立为
皇储,1628年高仁亲王死,同母弟若宫生(生后不久就病死)。
本来兴子可以四平八稳地过自己皇女的生活,可是不久就发生了赫赫有名的“
紫衣事件”。“紫衣”是授予僧人荣誉和地位的象征,在《
禁中并公家诸法度》中明确规定朝廷不能私自授予紫衣,但向僧人授予紫衣是朝廷的一大经济来源,所以后水尾天皇一次向70多位僧人授予了紫衣。当然,我觉得这种行动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考虑,也是尝试着向幕府提出挑战。所以,
德川幕府的反应也是很快,1627年,
德川家光授意
京都所司代板仓重宗宣布,今后只要是违反《公家诸法度》中关于紫衣条文的人,一律免职受罚。朝廷则表示:“今后总之不会再做这种无效的事”。
事件就这样暂时告一段落,但紧接着的“
春日局参拜事件”完全改变了兴子
内亲王的一生。春日局是斋藤利三的女儿,三代将军德川家光的奶妈。
“紫衣事件”发生不久,春日局在幕府的授意下近京谒见后水尾天皇,但历来的规定是只有“从五位下”以上官位的人才能入宫晋谒天皇。而春日局当然不可能有从五位上以上的官位,但是迫于幕府的压力,后水尾天皇不得不接见了她。
后来,接受了朝廷紫衣的很多高僧因拒绝幕府的命令而被放逐。“紫衣事件”和“春日局参拜事件”以后,后水尾天皇感觉受到极大的侮辱,但他又无力进行其他反抗活动,就宣布退位,与德川家有血缘关系的兴子
内亲王得以即位,成为日本历史上的第109代天皇——明正天皇。这一年是1630年,其时兴子内亲王只有5岁。明正天皇在位14年,1643年明正天皇异母弟素鹅宫亲王已经11岁,明正天皇决定让位给他,是为第110代
后光明天皇。明正成为太上天皇,并由幕府那边得到每年五千石的贡米。
退位以后的明正天皇又活了50多年,先后经历了后光明、后西、
灵元天皇数朝。于1696年11月死,享年7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