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之火
汉语成语
星星之火(拼音:xīng xīng zhī huǒ)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先秦诸子《尚书·盘庚》。
成语出处
先秦诸子《尚书·盘庚》:“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则惟汝众自作不靖,非予有咎。”
后世据此典故引申出成语“星星之火”。
成语故事
三千多年以前,中国还是奴隶制社会的商朝。商朝的国都在古黄河下游的北岸,常常遭受水灾。盘庚是商汤的第十世孙,他为避免水患,复兴商朝,率领臣民迁往殷(今河南安阳)。此举遭到了各方面的反对,盘庚先后三次告喻臣民。这是自商汤王以来的第五次迁都了,每迁都一次,都要消耗大量的资财,人民更是深受其害。所以这次的迁都决定遭到了奴隶主贵族和奴隶们的普遍反对,引起了社会的动荡。
为了控制局势,盘庚先后几次分别对奴隶主贵族和奴隶们训话。有一回,他把一些大臣们召集到王宫,训斥他们说:“你们有话为什么不先给我说,却在底下散布流言来动摇人心?你们要知道,民众的不满情绪是很容易滋生的,就象烈火在原野上燃烧起来一样,连接近都不可能,怎么能扑灭呢?”他指责这些大臣们说:“这都是你们这些人引起来的。不愿迁都,引起了社会的不安宁,绝不是我的过错。”后来,盘庚还是把国都迁到了殷,并在那里安居下来。盘庚迁都是商朝历史上的最后一次迁都,而历史证明,盘庚迁都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后300年商朝再未迁都,直至纣亡。
成语寓意
苟子曰:“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星火虽然微小,却能燃烧整个原野。没有一蹴而就的事业,每一个人的事业都是从零开始、由小到大,一步步往前发展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新生事物开始时力量虽然很小,但有旺盛的生命力,前途无限。任何事物,只要持之以恒,哪怕是最微小、最不起眼的积累,都会带来质的飞跃,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功。
成语运用
“星星之火”指一小点火星,比喻微小的事物,也比喻开始时微小,但有远大发展前途的新事物。偏正式结构,含褒义;在句中一般作主语、宾语。
明·吴承恩《西游记》第五十一回:“虽星星之火,能烧万颂之田。”
明·张居正《答云南巡抚何莱山论夷情》:“究观近年之事,皆起于不才武职,贪黩有司,及四方无籍奸徒窜入其中者,激而构煽之,星星之火,遂成燎原。”
明·朱国祯《涌幢小品》:“至癸卯妖书事发,若从归德之言,星星之火,勺水可灭。”
清·孙士毅《纪盗》:“捷书旦夕报神州,草泽岂容仍啸聚;星星之火滑滑泉,不优一家忧一路。”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25 16:26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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