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广荆州卫(今湖北省荆州市)军籍。生于
江陵县(今湖北省荆州市) ,故称之“张江陵”。
明朝政治家、改革家、
内阁首辅,辅佐明神宗
朱翊钧进行“万历新政”,史称“
张居正改革”。
人物生平
少年聪颖
嘉靖四年五月初五日(1525年5月26日,此据《
登科录》《万历起居注》以及《明实录》等;另有《行实》称其生于五月初三日即1525年5月24日,并得到当代著述采用,该日期或是因文字刊刻致误),张居正在
荆州府江陵县(今湖北省
荆州市)一位秀才的家里出生。据说张居正出生之前其曾祖父做了个梦,梦中一轮圆月落在水瓮里,照得四周一片光明,然后一只白龟从水中慢慢浮起。曾祖父认定白龟就是这小曾孙,于是信口给他取了个乳名“白圭”,希望他来日能够
光宗耀祖。
张居正少年聪颖过人,很小就成了
荆州府远近闻名的神童。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二岁的张居正参加
童试,其机敏灵俐深得荆州知府
李士翱的怜爱,李士翱嘱咐小白圭要从小立大志,长大后尽忠报国,并替他改名为“居正”。同年,张居正做了补府学生。
嘉靖十六年(1537年),张居正参加乡试,受到湖广巡抚顾璘的阻挠而落榜。原因是他希望对张居正多加磨砺,以成大器。
嘉靖十九年(1540年),才高气傲的张居正顺利通过乡试,成为一名少年
举人。顾璘对他十分赏识,曾对别人说“此子将相才也”,并解下
犀带赠予居正:“希望你树立远大的抱负,做
伊尹、
颜渊,不要只做一个少年成名的
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二十三岁的张居正中二甲第九名进士,授
庶吉士。
官场升迁
张居正入选庶吉士,教习中有内阁重臣
徐阶。徐阶重视经邦济世的学问,在其引导下,张居正努力钻研朝章国故,为他日后走上政治舞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明初为了加强
君主专制,废丞相,设内阁,其职能相当于皇帝的秘书厅。首席内阁学士称
首辅,张居正入
翰林院学习的时候,内阁中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内阁大学士只有
夏言、
严嵩二人,二人争夺首辅职位,夏言夺得首辅之后被严嵩进谗而被杀,严嵩为内阁首辅。
对于内阁斗争,张居正通过几年的冷眼观察,对朝廷的政治腐败和边防废弛有了直观的认识。为此,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张居正以《
论时政疏》首陈“血气壅阏”之一病,继指“臃肿痿痹”之五病,系统阐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张。而这些没有引起
明世宗和
严嵩的重视。此后,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张居正没再上过一次奏疏。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张居正因病请假离开京师来到故乡
江陵。休假三年中,他开始游山玩水。在这三年中,张居正游览了许多名胜古迹,使他发现了新的问题,他在《荆州府题名记》中说:“田赋不均,贫民失业,民苦于兼并。”这一切不禁使他恻然心动,责任感让他重返政坛。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张居正回翰林院供职。他在苦闷思索中渐已成熟,在政治的风浪中,他模仿老师徐阶内抱不群,外欲浑迹,相机而动。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张居正进宫右春坊右渝德兼国子监司业,徐阶荐张居正为裕王
朱载坖的侍讲侍读。在裕邸期间,张居正任国子监司业从而掌握了很多将来可能进入官场的人,这为张居正打开了人脉。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明世宗去世后,
徐阶起草遗诏,引张居正与之共谋。不久张居正升任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月余,与裕王潜邸故讲官
陈以勤一起入阁,而张居正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
位列次辅
隆庆元年(1567年),张居正以裕王府旧臣的身份,擢为
吏部左侍郎兼
东阁大学士,进入内阁,参与朝政。同年四月,又改任礼部尚书、
武英殿大学士,他终于在暗暗的较量中“直上尽头竿”了。入阁以后的张居正正值明王朝流民四散,草译祸起,国家帑藏空虚,用度匮乏之际,并且北方鞑靼进兵中原,制造“
庚戌之变”,南方土司争权夺利,
岑猛叛乱,“两江震骇”,东南倭寇骚扰沿海,民不聊生。此外,内阁内部的政治斗争日益白热化。自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倒台后,
徐阶继任首辅。他和张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遗诏,纠正了世宗时期的修斋建醮、大兴土木的弊端,为因冤案获罪的勤勉朝臣恢复官职,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认同。
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徐阶终因年迈
致仕。次年(1569年),徐阶的老对手高拱重回内阁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内阁大权。
隆庆四年(1570年),鞑靼首领
俺答汗进攻大同,计划称帝。居正闻悉俺答的孙子
把汉那吉,携妻比吉和乳母的丈夫阿力哥共十几人请求内附,大同巡抚
方逢时和宣大总督
王崇古决策受降。鉴于此事非同小可,张居正写信,要崇古立刻把详情“密示”于他。原来,俺答的第三个儿子死时遗一小孩即把汉那吉,把汉那吉长大娶妻比吉,后爱上姑母之女
三娘子并再娶。然而,身为外祖父的俺答也爱上了三娘子意据为己有。于是祖孙之间为一个小女子心中结怨,演出失恋青年离家投汉的一幕。
张居正接到报告,再次写信给王崇古,要其妥善安排把汉那吉,并派人通报俺答:“中国之法,得虏酋若子孙首者,赏万金,爵通侯。吾非不能断汝孙之首以请赏,但彼
慕义而来,又汝亲孙也,不忍杀之。”然后,张居正指授方略,要祟古、逢时奏疏皇上纳降。朝中很多人极力反对,认为敌情叵测.果然俺答的骑兵如黑云压城至北方边境。祟古早在居正授意之下作好战事准备并以其孙要挟,俺答终于被迫妥协。居正顺水推舟应俺答之求,礼送把汉那吉回乡,俺答则把赵全等叛臣绑送明室。把汉那吉穿着皇上官赐的大红丝袍回鞑靼帐幕。俺答见到非常感动,表示以后不再侵犯大同,并决定请求封贡、互市,和明友好相处。
隆庆五年(1571年),
明穆宗在居正等人的力劝下,诏封
俺答为顺义王,并在沿边三镇开设马市,与鞑靼进行贸易。北部边防的巩固使张居正可以把注意转向国内问题。
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崩,年仅十岁的神宗继位。高拱因自己
口无遮拦触动万历生母李太后神经,加之
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对高拱不满向李太后进谗,李太后以“专政擅权”之罪令
高拱回原籍。于是,张居正在这一年六月担任了首辅;八月,又加左柱国,进中极殿大学士,张居正四次推辞都不被允许。同月,他从省议论、振
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等六个方面提出改革政治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饬吏治,富国强兵。他批评空作
王霸之辩的人“不知王霸之辩、义利之间在心不在迹”,而误认为“仁义之为王,富强之为霸”。明确地把解决国家“财用大匮”作为自己的治国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巩固国防,整顿吏治。
首辅万历
万历元年(1573年)十一月,张居正上疏实行“
考成法”,明确职责。他以
六科控制
六部,再以内阁控制六科。对于要办的事,从
内阁到六科,从六科都到衙门,层层考试,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以往“上之督之者虽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的拖拉现象。考成法的实行,提高了各级部门的办事效率,而且明确责任,赏罚分明,从而使朝廷发布的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张居正整饬吏治的目的主要还是“
富国强兵”,这条红线贯穿于他的改革之始终,实行
考成法的最大收获也正在于此。
万历四年(1576年),张居正规定,地方官征赋试行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同年十二月,据户科给事中奏报,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级处分的,山东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职处分的,山东二名,河南九名。这使惧于降罚的各级官员不敢懈怠,督责户主们把当年税粮完纳。由于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使国库日益充裕。据万历五年户部统计全国的钱粮数目,岁入达435万余两,比
隆庆时每岁所入(含折色、钱粮及盐课、赃赎事例等项银两在内)250余万两之数,增长了74%(《
明通鉴》卷六七)。财政收支相抵,尚结余85万余两,扭转了长期财政亏虚的状况。正如万历九年(1581年)四月张居正自己所说的:“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可见,实行考成法虽是一种
政治改革,但它对整顿田赋、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万历七年(1579年),
明神宗向户部索求十万金,以备
光禄寺御膳之用,居正上疏据理力争,言明户部收支已经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觉费力,脱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灾,疆场意外之变,何以给之?”他要求神宗
朱翊钧节省“一切无益之费”。结果,不仅免除了这十万两银子的开支,连宫中的上元节灯火、花灯费也免除了。在张居正的力争下,还停止重修慈庆、慈宁二宫及武英殿,停输钱内库供赏,节省服御费用,减苏松应天织造等,使封建统治者的奢侈消费现象有所收敛。甚至因为害怕浪费灯烛,将万历安排在晚上的课程改到了白天。纂修先皇实录,例得赐宴一次。张居正参加篆修穆宗实录,提出辞免赐宴。他说:“一宴之资,动之数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节财之道”他还请求将为明神宗日讲的时间放在早上,可以免晚上的灯火费用。
万历八年(1580年),张居正次弟张居敬病重,回乡调治,保定巡抚
张卤例外发给“
勘合”(使用驿站的证明书),居正立即交还,并附信说要为朝廷执法,就应当以身作则。对于明王朝来说,张居正确实是难得的治国之才。他早在内阁混斗、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时候,写过一偈:“愿以深心奉尘刹,不予自身求利益。”他的确是做到了。
初改财政
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以福建为试点,清丈田地,结果“闽人以为便”。于是在万历八年(1580年),张居正上疏并获准在全国陆续展开清丈土地,并在此基础上重绘
鱼鳞图册。全国大部分地区根据户部颁布的《清丈条例》对田地进行了认真的清丈,但也有一些地方官吏缩短弓步,溢额求功。如浙江
海盐“水涯草堑,尽出虚弓,古冢荒塍,悉从实税。至于田连阡陌者,力足行贿,智足营奸,移东就西,假此托彼。甚则有未尝加弓之田,而图扇人役积尺积寸,皆营私窖。遂使数亩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然而由于大部分州县清丈彻底,革豪右隐占,额田大有增加。
万历八年(1580年),全国田地为7,013,976顷,比隆庆五年(1571年)增加了2,336,026顷。随着额田的增加,加之打击贵族、缙绅地主隐田漏税,明朝田赋收入大为增加。尽管张居正清丈田亩、平均赋税的做法被
海瑞等人认为是下策,并不能真正解决民间赋税不均的问题。但从理财的角度看,清丈田亩对于朝廷比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国的额田,增加财政收入起了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它还为不久推行“
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创造了条件。
张居正很清楚,仅靠清丈田亩还远远不能彻底改变赋役不均和胥吏盘剥问题,不进一步改革赋税制度就无法保证
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将会有更多的贫民倾家荡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赋役改革是一个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过多触犯权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会引起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尽弃。
赋税改革
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条鞭法。—条鞭法是中国田赋制度史上继唐代
两税法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简化了赋役的项目和征收手续,使赋役合一,并出现了“
摊丁入亩”的趋势。后来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条鞭法的运用和发展。
一条鞭法最早于嘉靖十年(1531年)二月,由南赣都御史
陶谐在江西实行,取得了成绩。当时御史姚仁中曾上疏说:“顷行一条鞭法。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此后姚宗沐在江西,
潘季驯在广东,
庞尚鹏在浙江,海瑞在应天,
王圻在山东
曹县也都实行过一条鞭法。海瑞在应天府的江宁、上元两县“行一条鞭法,从此役无偏累,人始知有种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买田,乡间贫民始不肯轻弃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芜,人不逃窜,钱粮不拖欠”。
一条鞭法的施行,改变了当时极端混乱、严重不均的赋役制度。它减轻了农民的不合理赋役负担,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别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农民有较多时间从事农业生产。
一条鞭法所实行的赋役没有征收总额的规定,给胥吏横征暴敛留下了可乘之机,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张居正的理财政策除了为朝廷公室谋利,也十分重视人民的实际生活。他通过多种渠道设法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甚至直接提出减免人民的税负。
万历十年(1582年),随着清丈田亩工作的完成和
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有了进一步的好转。这时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太仓的存粮也可支十年之用。二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免除自隆庆元年(1567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间各省积欠钱粮。另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的“重农轻商”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他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侵犯商人利益。这些做法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劳瘁而死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二十日(公历7月9日),太师(死前九日晋)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张居正病逝,神宗为之辍朝,赠上柱国,谥“文忠”。张居正逝世后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帧等七名言官弹劾
潘晟,神宗命潘致仕。潘晟乃张居正生前所荐,他的下台,表明了张居正的失宠。言官也把矛头指向张居正,神宗于是下令抄家,并削尽其宫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而且张居正也险遭开棺鞭尸。家属或饿死或流放,后万历在舆论的压力下中止进一步的迫害。张居正在世时所用一批官员有的削职,有的弃市。天启二年(1622年),
天启皇帝为张居正复官复荫。
为政举措
政治
政治上,实行
考成法。以“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之风。他认为当时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课吏职”即加强官吏考核为手段,“斥诸不职”,“省冗官”,淘汰并惩治了一批官员。
在执行上,他“信赏罚”,“持法严”,使赏罚有准,不姑息。在他执政期间,“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国公沐朝弼屡次犯法,应当逮捕,但朝廷舆论认为此事很难办,张居正就改立
沐朝弼的儿子袭爵,派飞马前去捆绑沐朝弼,沐朝弼没有反抗,被解到京师,张居正免他一死,将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张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抚,决定压一压他们的气焰。只要他们有一件事稍不妥,马上加以责骂,又饬令他们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当时天下不太平已经很久了,盗贼群起,甚至抢劫官府库房,地方政府常常隐瞒这类事情不上报,张居正下令如有隐匿不报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职,地方官再不敢掩饰真情,抓到强盗,当即斩首处决,并追捕他们的家属,盗贼因此衰败。
军事
军事上,用
戚继光镇蓟门(今河北
迁西县西北),
李成梁镇辽东(今辽宁
辽阳),又在东起
山海关,西至
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的种马,就叫老百姓折价交银,使
太仆寺积蓄金四百余万。
互市又使边疆在政治经济上保持稳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领)为顺义王,在大同、宣府、甘肃等地立
茶马互市,保持贸易往来,俺答长久没有来犯边关。
经济
他认为“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在万历六年(1578年),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到万历八年(1580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所以说:“自正(
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如今统一征收,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从中贪污。
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如今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
丁银合并一起。“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为银;如“银差”则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以“丁”和“地”或(田粮)两大类因素统一考虑编派征收,即所谓“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自此,户不再是役的一种根据,丁的负担也部分转到“地”或“粮”中。
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和丁银的一部分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
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雇人从役。过去由户丁承担的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伐薪、修路、搬运、厨役等一概免除。这一改革措施赋役折银征收,既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必然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人物评价
总评
张居正当国十年,所揽之权,是神宗的大权,这是张居正效国的需要,但他的当权便是神宗的失位。在权力上,居正和神宗成为对立面。张居正的效忠国事,独握大权,在神宗的心里便是一种蔑视主上的表现。
从历史大局看,张居正新政无疑是继
商鞅、
秦始皇以及隋唐之际革新之后直至近代前夜影响最为深远、最为成功的改革。张居正改革的影响,不仅表现在他起衰振隳、力挽狂澜,奇迹般地在北疆化干戈为玉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和
民族矛盾,延长了明王朝的国祚;还表现在一举扭转“神运鬼输,亦难为谋”的财政危机,弼成万历初年之治,为万历年间资本主义萌芽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体现在对近代前夜国家统一与社会转型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
一条鞭法是介于“
两税法”与
摊丁入亩之间的赋役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赋役制度的演变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张居正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并没办法改变明朝财税制度深层次的弊病。一方面,开国之初广泛的小自耕农经济在中叶以后便被不可遏止的地权集中浪潮所吞噬,土地集中导致了越来越多的流民,产生大量佃农,地主凭借土地垄断对佃农进行过度盘剥。另一方面,明初按地权分散状态设计的赋役制度日益失效,官府不断膨胀的财政需求和无法遏制的非法征敛成为民间社会的不堪承受的重负,晚明的财税改革已经无力医治这一深入制度骨髓的恶疾,国家机器的败坏已无法挽回。
史书评价
历代评价
家庭成员
出版图书
人物争议
出生时间
明清史著名教授
韦庆远《
张居正和明代中后期政局》和
朱东润《
张居正大传》认为,张居正出生于五月初三日。但根据《嘉靖二十六年进士登科录》记载,张居正为五月初五日生人。
夺情事件
张居正为国事夜以继日地操劳,万历五年(1577年),多年未见的老父文明去世,按照祖制,朝廷官员的父母过世,必须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期满起复为官。张居正的改革才刚刚开始,此时离开必使改革功亏一篑,他做出了唯一的选择:夺情。
明朝的士大夫忠君尽孝的观念根深蒂固,未能尽孝何来忠君。武宗朝的大学士
杨廷和也是一代名辅,收到父亲的讣告即回家守制。如此一来,人情汹汹,无论是御史还是六部官员都上疏要居正守制,给居正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此时神宗还不能亲政,国家大政均需居正裁决,不想让居正回家守孝。最终由神宗诏谕群臣,再及张居正夺情者,诛无赦,非议才消止。
后世纪念
故居
张居正故居位于今湖北省荆州市古城东大门内。
荆州古城一条以张居正命名的街巷由来已久,顾名思义张居正故居就在这条街道上。由于历史原因,其故居毁于战乱。为了给后人提供缅怀、纪念张居正的场所,荆州市决定重建张居正故居。因“
江陵碑苑”地理位置处于张居正故居附近,因此利用其闲置资源重建故居,并以其原有建筑景观布局。
张居正故居建设是古城旅游开发建设的子项目,由荆州市旅游局、荆州区政府组织实施。位于荆州碑苑景区内,紧靠东门宾阳楼景区,重建的张居正故居将以他生前居住的老屋为原型,属于明清时期四合院、小花园风格,突出反映故居原有的历史风貌和人文环境,还原历史建筑景观,展示张居正生平史迹文化。
墓地
张居正墓区位于湖北省
荆州市
沙市西北张家台,占地15亩。
墓地原有的石人、石马、石龟、石狮等大多在“文革”期间损毁。现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革”后,墓葬已被修葺一新。现存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所立石碑一通,高3.6米,宽1.24米,上刻“明相太师太傅张文忠公之墓”。碑前还有石制香炉、烛台,再前有半月池,墓四周有土筑莹墙,高3米。
影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