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宋理宗宝祐元年(1253),
忽必烈率蒙古军征讨大理,巨津州阿塔剌率军抵抗,而通安州的
麦良不但备下厚礼前往迎接,还主动配合蒙古,消灭了抵抗者。忽必烈即位为大汗后,封麦良为从二品的“茶罕章宣慰司”,又累功升至“提调诸路统军司”。
阿甲阿得是土司阿烈阿甲的长子。元朝末年,阿烈阿甲病死,阿甲阿得继承了通安州知州之职,后升丽江宣抚司副使。明洪武十五年(1382),
朱元璋遣
傅友德、
蓝玉、
沐英平定云南。麦良的后人、纳西族首领阿甲阿得归附明军。朱元璋将自己的姓去掉去掉一撇一横,给其赐姓“木”。
朱元璋十分高兴,接见之后,颁旨让他“世袭土官知府,永令防固石门、镇御蕃鞑”,下辖四州一县。木得之子
木初即位后,也亲自入京朝贡。明朝十四代木氏土司中,至少有十二位曾到京城面圣,进贡十九次。
依靠
中央政府是
木氏土司的既定“国策”,
木公曾说:“凡是我的子孙,接受朝廷封赐的官职,拓守边城,不可动摇、叛乱,以致给中央王朝造成忧患。要遵照朝廷世代相传的教训,不能够紊淆变乱,而败坏木氏家族的家训。”在
木府各门上都挂有“
诚心报国”、“崇德”等匾额。
当朝廷遇到困难,木氏家族都会慷慨解囊。嘉靖年间修筑宫殿,
木高出银5600两;万历时朝廷对外用兵,
木增“助辽饷银两万两”;到了明末的天启二年(1622),木氏还“捐银一千两助国,颁赏阵亡忠孝”。
木府的辖境扩大到
云南、
四川、
西藏交界处的
中甸、
德钦等地。
木府统治下的丽江军民府实行军政合一的
行政管理体制,即所谓“木瓜制”。“木”意为“兵”,“
木瓜”就是“兵营”,在这种体制下,民众既是士兵,又是农夫,有战事时就从军打仗,和平时期就在家务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