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的创设是指权证上市
交易后,有资格的机构发行与原有权证条款完全一致的权证的行为。
简介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5年11月21日颁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通知要求“创设权证与武钢
认购权证或
武钢认沽权证相同,并使用同一交易代码和
行权代码”,创设武钢认购权证必须在指定的帐户全额存放武钢股票,创设武钢
认沽权证的必须在指定的帐户按3.13元/每份全额存放
现金,用于行权
履约担保。例如,有一家创新试点券商准备创设
武钢认购权证1亿份,他需要同时开设权证创设帐户和
履约担保帐户,并将1亿股武钢股票存放在履约担保帐户,然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创设申请,获准后他的权证创设帐户就得到1亿武钢认购权证,此时市场中武钢权证的
流通总量增加了1亿份。如果他准备创设1亿份
武钢认沽权证,那么应当将3.13亿元存放在
履约担保帐户,创设申请获准后他将得到1亿份武钢认沽权证。
创设机制的由来
重要机制
2、权证创设是抑制权证炒作的重要机制
创设机制降低了异常波动,增强了市场的稳定性,提高了权证的定价效率,是抑制权证炒作的重要机制;此外,创设机制还能有效地降低标的股票的
波动率,扩大市场容量,提高
市场流动性。
创设机制的意义
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1、引入创设有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和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在创设机制下,投机资金恶意炒高权证的成本加大。有很多投资者轻率地认为创设机制损害了权证持有人的利益,其值。权证有最后清算日(即到期日),严重偏离真实价值的状态不可能长期存在,在到期日其价格必然回归内在价值。
创设机制的目的在于抑制过度炒做所导致的暴涨暴跌,在非理性的巨幅波动中,跟风炒作的中小投资者往往易遭受巨大损失。创设机制可以降低价格的非正常波动,当权证价格过高时,创设机制可以有效增加权证供应量,平抑过高的权证价格;定价偏差消除后,创设人可以从二级市场购回权证并注销。
权证创设机制可以保护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理性投资者基于对
正股的判断,通过
权证交易获取杠杆收益,或者是作为风险控制的工具,而非盲目的跟风炒做。严重高估的权证,将增加理性投资者的成本,甚至将理性投资者排除在权证市场之外。例如,当前所有
认沽权证均严重高估,希望通过购买认沽权证规避下跌风险的投资者不会进入权证市场;部分价格偏高的
认购权证,看好
正股的理性投资者,或者只能去买正股,或者需要付出比实际价值高得多的代价去购买认购权证。相对合理的价格,利于保护理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恢复权证市场本来的功能。
补足权证市场缺失
2、引入创设是为了补足权证市场缺失的重要一环
在成熟的期权和权证市场中,
做市商机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如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伦敦国际金融期货和
期权交易所(LIFFE)、
香港交易所(HKEX)均设有
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的一个主要职能就是平抑市场
投机,当市场买卖力量严重失衡时,做市商可以并且有义务加入势单力薄的一方,迅速改变市场供求状况。在此过程中,
做市商的报价会受到监管部门的监控,而且由于做市商报价一般以价值估算为基础,因此对于严重偏离其
内在价值的过度
投机现象,能发挥显著的抑制作用。
与之相应的是,当市场多数投资者作多时,
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因此必须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持续。
创设制度正是补足权证市场这缺失一环的重要措施。
目前权证市场早已建立
一级交易商制度,一级交易商扮演的角色与
做市商类似,即其有义务对指定权证进行
双边报价,维护
市场流动性,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增强市场透明性,抑制价格操纵。但在当前需求极其强烈,
流动性过剩的权证市场中,
一级交易商的力量相对薄弱。当权证价格相对低估时(如2006年华菱负溢价),
交易商可以买入权证,以引导权证价格回归合理价值附近;而当权证价格高估时,相对于炒作力量,交易商的
筹码就显得杯水车薪,只能任由权证价格继续暴涨,之后以暴跌的方式回归价值。
而在
创设制度下,一方面,创设人有了更大的力量引领价格回归;另一方面,多个创设人之间会有竞争和约束,价格将趋向一致。在权证高估的情况下,如果某一个创设人的卖出报价距其他竞争对手差别太大,则其交易量会受到影响。因此在
竞争下,创设人会尽早报出最能反映
权证价值和市场情况的报价,从而避免了价格高估程度进一步扩大。
有利于向成熟的权证市场平稳过渡
3、引入创设有利于向成熟的权证市场平稳过渡
一般而言,权证主要有以下三个功能:
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
套利和
投机。在以上三个用途中,权证首先是用于第一个用途,即用来
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其次是用于
套利,最后的用途才是
投机。而只有标的和条款合适、
市场价格合理的权证才可用来进行
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因此判断一个权证市场是否成熟可以以该市场能否提供充分的、具备足够多样性的、价格合理的权证为标准。
在境外成熟的权证市场,如香港、德国等地,既有上市公司自身作为再融资手段发行的
股本权证,又有券商为满足市场需求发行的
备兑权证,其中后者由于其灵活性、多样性已经成为市场主流。
以香港为例,权证数量超过2000只,其中
备兑权证的交易额占市场的99%左右。在标的选择上,可供券商
发行权证的股票涵盖了银行、
地产、电信、石油天然气等多数行业的主要上市公司;在期限上,权证
存续期从六个月到1.5年不等;
行权价和
行权比例的合理设计,使得权证价格在发行时一般不高。灵活的权证发行,和巨大的权证数量,给了香港投资人充分多样的选择,也避免了“全市场紧盯数只权证”的尴尬。而在价格引导方面,香港的
做市商机制保证了权证价格不会偏离其
内在价值过远,以
波动率来衡量,权证
隐含波动率相对于
历史波动率的比例一般在1.5倍与0.5倍之间,这就确保了投资人总能以较为合理的价格投资权证。
反观内地权证市场,权证数量最多的时候也仅有20多只,仅为香港的百分之一,投资者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小,单个
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最多仅为两只。经过2年的牛市行情,多数权证已经处于深度价内或深度价外,也已不适合用于
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因此,
投机炒作理所当然成为权证市场的主导。
而在内地权证市场开启之初,投资者对权证的理解需要进一步深入,发行人和配套制度均待完善的情况下,仓促推出
备兑权证显然并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推出的权证
创设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合适的过渡性选择。首先,
创设制度通过增加供给起到了抑制投机的功效;其次,投资人也通过创设制度逐步了解权证持续发行相对于股票“增发”的不同之处,对权证的理解更加深入;最后,创设也给了内地券商难得的“练兵”机会,增强了其风险控制能力,为未来发行
备兑权证做了很好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