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上金(?~690年),字上金,陇西狄道(今甘肃省
临洮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
李治第三子,母为
宫人杨氏。
过了很久,于永隆二年(682年),武后佯装心情愉快,上表让李上金与鄱阳王
李素节都能上朝听政,同时加授当年曾得罪她的
萧淑妃之女
义阳公主、
宣城公主夫婿官职。
嗣圣元年(684年),李上金、
李素节、
义阳公主与
宣城公主奔高宗之丧,同年封上金为
毕王,又改封为泽王、苏州刺史;垂拱元年(685年),改封为陈州刺史;永昌元年(689年),授太子左卫率,改封为随州刺史。
载初元年(690年),
武承嗣要求周兴诬告李上金与
李素节谋反,于是将他们两人召回洛阳后,交付
御史台处理。泽王自杀死后,他的七个儿子流放显州,其中李义珍、李义玫、李义璋、李义环、李义瑾、李义璲都死在当地,仅剩
李义珣存活。
唐中宗复位后,恢复李上金的官爵及姓氏,并以
李义珣为嗣泽王。后被葬在
乾陵陪葬。
《旧唐书·卷八十六·列传第三十六》:泽王上金,高宗第三子也。永徽元年,封杞王。三年,遥授益州大都督。乾封元年,累转寿州刺史,有罪免官,削封邑,仍于澧州安置。上金既为则天所恶,所司希旨,求索罪失以奏之,故有此黜。永隆二年二月,则天矫抗表杞王上金、鄱阳王素节许同朝集之例,义阳、宣城二公主缘母萧氏获谴,从夫外官,请授官职。以上金为沔州刺史,素节为岳州刺史,仍不预朝集。
嗣圣元年,上金、素节,义阳、宣城二公主听赴哀。文明元年,上金封毕王,素节封为葛王。又改上金封为泽王、苏州刺史,素节许王、隆州刺史。垂拱元年,改陈州刺史。永昌元年,授太子左卫率,出为随州刺史。载初元年,武承嗣使酷吏周兴诬告上金、素节谋反,召至都,系于御史台。舒州刺史、许王素节见杀于都城南驿,因害其支党。上金恐惧,自缢死。子义珍、义玫、义璋、义环、义瑾、义璲七人并配流显州而死。神龙初,追复上金官爵,封庶子义珣为嗣泽王。先是,义珣窜在岭外,匿于佣保之间。及绍封无几,有人告义珣非上金子,假冒袭爵。义珣不能自明,复流于岭外。开元初,封素节子璆为嗣泽王,继上金后。十二年,玉真公主表称义珣实上金遗胤,被嗣许王瓘兄弟利其封爵,谋构废之。今上由是削璆王爵,复召义珣为嗣泽王,拜率更令。因是,诸宗室非本宗袭爵,自中兴已后继为嗣王者,皆令归宗,削其爵邑也。
《新唐书·卷八十·列传第五》:泽王上金,始王杞。永徽三年,遥领益州大都督。历鄜、寿二州刺史。武后疾其母,故有司诬奏,削封邑,徙置澧州。久之,后阳若可喜者,表杞王上金、鄱阳王素节听朝集,义阳、宣城二公主各增夫秩。由是上金为沔州刺史,素节岳州刺史,然卒不朝。高宗崩,诏上金、素节、二公主赴哀。文明元年,徙王毕,又徙王泽。历五州刺史。载初中,武承嗣讽周兴诬上金、素节谋反,召系御史狱。上金闻素节已被杀,即雉经,七子并流死显州。神龙初,追还官爵,以子义珣嗣王。义珣始被谪,匿身为佣保,而嗣许王瓘利其爵邑,告义珣假冒,复流岭外。开元初,以素节子璆为后,而
玉真公主表义珣实上金子,乃夺璆爵,复使义珣嗣王,拜率更令。薨,子潓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