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汝榛
清朝官员
李汝榛,字仲山,陕西华阴县贠庄人,雍正癸丑进士李天秀之子,笃信好学,读于武功孙景烈门下,与韩城王杰王相国、华州王士棻王少司寇、洛南薛宁廷薛太史等同为入室弟子。乾隆癸酉年(公元1753)乡试中举人,甲戌年(1754)登明通榜进士,历任山东平阴、东阿、历城知县。乾隆二十九年任山东东平州知州。后任江苏溧水县令。
李汝榛,字仲山,陕西华阴县贠庄人,李天秀之子,笃信好学,读于武功孙酉峰门下,与韩城王杰王相国、华州王士棻王少司寇、洛南薛宁廷薛太史等同为入室弟子。乾隆癸酉年(公元1753)乡试中举人,甲戌年(1754)登明通榜进士,任山东平阴县令。初到任,见狱讼牵连者众,随即调处,使众各安其业,与此同时,又对差役予以整顿与革除。众多寇盗,闻风敛迹。于东阿为令时,适逢蝗灾为害,率领民众,治蝗于田野,历时三月,因劳累,颜面变色。道台言道:“观令面,及蚂蚱色,勤可知矣。”
乾隆三十六年(1771),运河决堤,洪流直奔阿东张秋镇,汝榛唯恐河淤成患,遂集民夫3000人,昼夜筑堤20余日。水位最高时,管理河道之人,欲逃避处分,向道台提请决堤通洪,道台亦准。决堤者将要毁堤之时,汝榛闻讯,极力阻止,疾呼“汝榛可去,堤不可去”。遂绘图禀请抚台,抚台下令停止。才保住堤外村舍、田亩未淹。任历城令时,因历城曾是其父在职之县,有惠于政,人皆称汝榛为“小历城”。母死后,汝榛返里丁忧,阕服期满,后补为江苏溧水令。在任数月,因视察盗案而罢归。
后于灵宝桃林书院主讲8年。10余年后,徜徉于家,对父所辑之《华阴县志》文稿,精心排比,慎重审定,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纂修成22卷,后人评为“阴晋之史记,太华之通考”。李汝榛有《来紫堂诗文集》、《阴晋异函》、《水经注文选》、《行世阴晋文》、《一鸣集》、《号鉴》、《洗钵余录》、《驴谱》等著述。
其侄子为咸丰时期山东巡抚李僡,字吉人,道光二年进士。清史稿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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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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