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仁(1661—1725)字天爵,汉军
正白旗人,清朝大臣。监生。康熙三十五年,授
湖广慈利知县。苗酋虐,其众走县境,苗酋求之,不与。上官檄与之,宗仁持不可,乃止。调
蓝山。八排苗为乱,巡抚
赵申乔遣兵讨之,将不恤兵,兵将为变,宗仁单骑抚定之。举卓异,四迁甘肃
西宁道。五十三年,授浙江
按察使,丁父忧归。
五十七年,起广西按察使,署巡抚。旋擢广东巡抚。圣祖以各直省钱粮多亏空,谕督抚清理。宗仁疏言:“广东亏空现正严饬追完。至防杜将来,惟有督抚、司道、府厅交相砥砺,勿藉事勒索。州县正杂钱粮,当责知府不时察覈,毋许亏缺。倘敢徇纵,本官治罪,上司从重议处,庶上下皆知儆惕。地方有不得已事,当以督抚等所得
公项抵补。不敷,则济以公捐,必不使课帑虚悬。”下部议,如所请。六十一年,
世宗即位,授
湖广总督。
雍正元年,丁母忧,命在任守制。宗仁疏停本身封荫,为父母求谕祭,许之,仍给封荫。寻赐孔雀翎。疏言:“
湖广旧习,文武大吏收受所属规礼,致州县横徵私派,将弁虚兵冒饷,兵民挟比逞私,不敢过问。臣今概行禁革,庶骄兵玩吏锢习潜消。各官贪得盐规,盐价增长,民间嗟怨,总督盐规渐次加至四万。臣亦行禁革,令商平价以惠穷民。”
上深嘉之。又疏言:“官有俸,役有工,朝制也。湖广州县以上,俸工报捐已十馀年,官役枵腹,安能禁其不扰民?请自雍正元年起,俸工如额编支。从前有公事,令州县分捐,
实皆转派於民。令州县於加一耗羡内,节省二分,交藩库充用,此外丝毫不得派捐。”
上谕曰:“所言皆是。勉之!”寻荐广东南海
知县宋玮擢湖南
宝庆知府,广州
左卫守备范宗尧改湖北
汉阳知县,上允之,命后勿踵行。宗仁病作,
请以子榆林道文乾自侍,上加文乾按察使衔,驰驿速往,并遣御医诊视。宗仁力疾视事,饬诸州县编保甲,立
社仓,罢荆州关私设口岸百五十处。三年,加
太子少傅。寻卒,赠
少保,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
赐祭葬,谥清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