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商务局
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杭州市商务局是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会展等商务职责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粮食流通业和会展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商贸服务业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市)商贸服务业、粮食和物资储备、会展业管理工作。指导商贸服务、粮食行业、会展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促进全市流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五)负责制定全市商贸服务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统筹规划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牵头协调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仓储行业及其市本级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负责新(迁)建、扩建成品油库(加油站)规划确认等相关申请的审核、上报。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经营许可申报及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初审及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菜篮子”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储备供应。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七)负责全市会展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和引导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政策,提升会展营商环境,会同市有关部门申办、引进国际(大型)会展项目,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和品牌项目。
(八)指导和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国际贸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广工作。推进外贸进口战略实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推动全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进各类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负责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贸易摩擦等应对和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贸易摩擦预警与应对机制,组织开展进口产业损害调查与贸易救济等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十)负责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负责全市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指导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
(十一)负责自由贸易区新片区的申报和建设。研究提出市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多双边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本市外派劳务和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粮食、棉花、肉类和食糖等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市粮食购销等工作,组织落实“订单粮食”任务,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管理。保障军供粮、救灾粮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食和物资规模、计划和动用市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储备粮食和物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市级储备任务,负责市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和物资质量安全。管理市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军粮供应企业和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十五)负责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银行、保险、国税、外汇管理等单位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协调贸易便利化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中高端消费聚集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着力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强化内外联动,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的效益,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2.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商务部门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3.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市级储备,完善区县(市)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市级储备与区县(市)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调发展格局。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电子商务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作为全市电子商务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市经信局主要负责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商务相关软件产业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网络商品质量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各相关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
2.与市应急管理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市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商务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调拨物资、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商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方面的职责分工。将市商务局承担的农贸市场、商品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划转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统筹监管力量,避免多头管理。市商务局主要承担统筹规划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实施商品专业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等职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推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建设。
(二)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处(挂宣传处牌子)。组织起草全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地方标准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重大课题调研。承担全市商务运行的综合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本单位宣传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全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推进商务系统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自由贸易区新片区的申报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市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政策建议,研究自由贸易区改革发展有关重大事项。
(五)财务处。承担机关的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非税收收入、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参与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市粮食行业会计报表汇编、财务分析和上报。
(六)流通发展处。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培育现代供应链,发展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发展特色商业街区。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
(七)消费促进处。拟订商贸领域促进消费政策,组织全市商贸服务行业消费促进活动。承担市本级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初审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牵头成品油仓储行业和市本级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按规定承担拍卖、汽车等特殊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承担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发放经营者的备案管理。
(八)商贸运行处。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政策。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餐饮等商贸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参与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九)电子商务处。组织拟订并实施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承担推进电子商务交易,促进电商企业与实体商贸零售企业融合发展等工作。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十)会展处。承担全市会展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会展环境推介。会同有关部门引进高端会展活动。负责省保留节庆活动项目报备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负责本单位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有关工作。
(十一)对外贸易发展处(挂贸易救济调查处牌子)。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相关政策。监测分析外贸进出口运行状况。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实施境内外国际性货物贸易自办展、重点展。承担全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应对工作。
(十二)对外贸易管理处(挂机电产业处牌子)。承担外贸进口宏观管理有关工作,统筹外贸进口工作。推进外贸进口战略实施。开展外贸进口相关产业研究,拟订并实施优化进口商品结构的措施。承担有关进口展会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促进工作。参与处理企业国际贸易纠纷。
(十三)服务贸易处。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承担全市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指导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和服贸出口基地建设。指导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实施境内外服务贸易自办展、重点展。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
(十四)对外经济合作处。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承担本市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备案工作。承担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按职责分工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工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和对外援助有关工作。
(十五)储备调控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产业政策和粮食购销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棉肉糖能源及物资收购、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协调企业参与物资储备。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区县(市)储备粮管理。负责粮食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六)储备监管处。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政策、制度、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人员编制
杭州市商务局行政编制9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总经济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37名,其中正处长级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级2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5名。
杭州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杭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永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杭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陈治
党组成员、副局长、杭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吴来恩
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陈成见
党组成员、杭州自贸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陈卫菁
党组成员、副局长,杭州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振霄
杭州自贸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单敏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武长虹
一级调研员(市管):郑永标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杭州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3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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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