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炳伦 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兼市技工学校校长,政协中山市第八届委员会
常委,194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
林炳伦 194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从事劳动保障工作20多年,1991年起任市
劳动局局长,勇于开拓,致力改革,确立中山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劳动管理体制框架。并在突破职工流动所有制界限、予企业用工更多自主权、实施再就业工程、临时工管理、劳动争议仲裁、职工技能培训等多方面工作处于全省前列。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设立镇区劳动保障管理所,组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每年组织执法大检查,落实企业用工申报、就业证和工资发放等制度。强化外来员工的管理和教育,举办“同是中山建设者”大规模主题系列活动,成功推荐外来员工任中山市
政协委员。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中山下岗职工分流安置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重视安全生产管理,近年中山没有发生特大恶性事故。2001年9月任技工学校校长,提出全面发展的思路,技校于2002年6月被评定为省重点技校。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连续15年被评为中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立大功2次,多次获中山市先进工作者称号,被省、市分别评为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市二·五普法暨《
劳动法》宣传先进个人和全省二·五普法暨《劳动法》宣传先进个人,被农林渔业部评为全国乡镇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全国老龄委授予老龄工作功勋奖。2002年立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个人一等功,被评为中山市十杰市民,2003年获中山市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