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耀辉
原广东东莞太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梁耀辉,汉族,1967年6月出生,广东东莞人,拥有华南师范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文学硕士学位。
人物经历
1967年6月,梁耀辉生于黄江玉塘围村一个贫困农家,初中没毕业就弃学经商。早年,他开了一家理发店,自己当理发师,为人剪发。这是梁耀辉事业的开端。
1993年左右,在“温州发廊”风靡全国的大潮中,梁耀辉的理发店也跟时髦改为“发廊”,店址就在鸡啼岗路和黄江大道的交叉口,一间居民楼的临街商铺,房子还在,现在叫“天天沐足阁”,当地人称“小天天”。上世纪90年代初,“小天天”所在的位置是黄江镇商业中心。梁耀辉经营的发廊门庭若市,不在于他的理发技术高超,而是发廊里有50多个小姐。当时其他地方也有小姐,梁的特殊之处出人意料。
梁耀辉赶上的第二个“机会”,是走私汽车。据知情人透露,梁耀辉的车行占据了江海汽配城最显要的位置,跟其他车行不同,他不做“两刀车(拼装车)”,只做高档整车。路虎等高档车,都未经切割直接走私过来,油漆完好无损。高档整车走私获利远高于拼装车,一部车出手可赚几十万元。“梁的车行是江海汽配城里最大、最豪华的一家,就像4S店一样”。
利用走私汽车赚到的第二桶金,梁耀辉转身开始做酒店。2003年,他投资三亿元,修建了今天的奥威斯太子酒店,包括食宿、中餐、桑拿。为加强酒店的娱乐功能,梁耀辉在酒店东面修建了东莞最大的演艺场。
社会公益
在梁耀辉的积极带动下,黄江商会响应政府号召,向黄江镇社会治安基金会捐款45万元,其中梁耀辉捐赠16万元;为黄江镇教育发展资金筹款500多万元,其中梁耀辉捐款200万元。在各种拥军慰问活动中,梁耀辉先后拨款1万多元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支持部队全面建设。
梁耀辉还积极参与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东莞民营企业家现代企业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参加了镇政府组织的“春节慰问困难户”活动并捐款1万元;黄江中学四十周年校庆中,梁耀辉捐款5万元以支持教育事业等。
截至2013年捐助社会公益事业近5600万元,其中捐给东莞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310万元,捐给黄江镇教育基金200万元,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捐款150万元等,每年捐助小学生150名,中专、大专学生100多名。
人物事件
涉黄被查
2014年2月,东莞出动6000余警力扫黄,广东东莞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一些被称作“城市名片”的四星级酒店五星级酒店中也存在明目张胆的招嫖卖淫活动,其中在太子酒店桑拿中心公然进行“裸舞选秀”。
职务被免
2014年4月14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广州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罢免梁耀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梁耀辉涉嫌严重违法被罢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表决确认,由广东省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奥威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源石油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辉,因涉嫌刑事犯罪,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刑事拘留
据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4月14日,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辉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东莞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通知开庭
2015年5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出具开庭通知书,宣布原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太子酒店董事长梁耀辉组织卖淫案于2015年5月26日9点30分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提供的起诉书显示,检方计划指控包括梁耀辉在内的太子酒店四十七名员工,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毁灭证据罪等三大罪名,其中对梁耀辉的指控最为严厉,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组织卖淫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不少媒体质疑的关于太子酒店背后有保护伞、梁耀辉涉嫌贿赂等情节则未在本次起诉书中显示。
一审开庭
2015年5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辉(人称“太子辉”)组织卖淫案。庭上,“太子辉”辩称自己很少参与太子酒店桑拿经营管理,媒体曝光前并不知道太子酒店涉黄,拒不认罪。
一审宣判
2017年8月11日上午9点,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五星酒店卖淫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梁耀辉犯组织卖淫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等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46人被分别被定为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帮助毁灭证据罪,除两人被判处缓刑外,其他人均被判处一年四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驳回申诉
2019年7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梁耀辉对组织卖淫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一案,以原审在定罪方面,根据太子酒店的经营、人事、财务即认定梁耀辉犯组织卖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量刑方面,即使梁耀辉构成组织卖淫罪,梁耀辉也并非主犯,亦未参与太子酒店桑拿中心的实际经营,原审未考虑梁耀辉的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梁耀辉的量刑畸重,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为由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再审情形,故驳回梁耀辉的申诉。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1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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