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
法律认可的为某种目的向教育提供的赠款
教育基金是指法律认可的为某种目的向教育提供的赠款。在西方国家,赠款者主要是慈善团体、大公司企业、宗教集团、校友和个人。是某些大学,特别是私立名牌大学经费收入的重要来源。例如,1981 年美国的 1888 所高等学校拥有该项基金 234.7 亿美元,其中哈佛大学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 10 所高等院校拥有 74 亿美元,占全部基金的 31.5%。对提供学生奖学金,促进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科研项目开发具有重要作用。享有免税特权。在中国,这种基金正在形成中,主要用于与教育有关的专项援助,特别是奖励援助。
基金特点
1.广泛性。教育基金的多方筹资渠道,打破了原有国家教育经费来源渠道的单一化,逐渐形成了多渠道基金来源的新格局,从而也确定了教育基金来源的广泛性。我国人口众多,在国家财力有限、资金紧张的状态下,只有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发挥人民教育人民办的优势,实行多渠道集资办学,才能补充教育经费之不足。实行多渠道集资办教育,不是解决教育经费短缺的权宜之计,而是教育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需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现代教育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活动,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必须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需要,它与各社会团体、各行各业及每个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生产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必须提高教育社会化程度,还要增强公民对教育的认识,把发展教育、为教育做贡献,看成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2.实效性。充分利用教育资金是提高投入效益的重要一环。教育资金筹措不易,数量有限,必须提高其使用实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要提高其使用的实效性,除必须专款专用外,还要考虑资金投向的有效性,尽量避免投入的重复和浪费,要根据需要合理定额、严格审批、计划使用,充分发挥现有资金的最大效能
3.不稳定性。教育基金是通过社会多方集资形成的,其数额的增减必然要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也受人们对教育事业认识程度的影响。社会的经济发展是不断变化的,人们对教育事业的认识也是不断加深的,这就决定了教育基金数额的变化。它既影响教育基金的需求量,又决定着教育基金的可能量。另外,实行多渠道筹资办教育时间较短,还没有法律上的保障,也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管理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现阶段教育基金筹措数额的不稳定性。
作用
建立人民教育基金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可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在我国有限的经济力量条件下办学,只靠国家的投资是不够的,教育经费不足不是短时期能够解决的。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基金制度,多渠道集资办教育,是个相当长时间的任务,也是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它是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2.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积极性,推动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3.教育基金的合理投入促进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改善了办学条件,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了教学质量,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4.提高了广大劳动者素质,培养了社会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5 10:2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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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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