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屈瑕伐罗
出自《左传》的散文
《楚屈瑕伐罗》是一篇出自《左传》的历史散文。此文体现了楚武王对自己用人不当、放纵部下深自悔责。既说明“骄兵必败”,也说明楚武王斗伯比、夫人邓曼的善于治政。
原文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①,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②:“莫敖必败。举趾高③,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④,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⑤。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⑥,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⑦:“谏者有刑。”及鄢⑧,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⑨,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而听刑⑩。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注释
①罗:春秋时小国,初在今湖北宜城县境,后迁于湖北枝江、湖南平江等地。
②御:车夫,驾车的人。
举趾:抬脚。
④狃(niǔ):习以为常,不复在意。蒲骚:地名,在今湖北应城县境内。
假易:宽纵。
⑥赖:春秋时小国,在今湖北随县东北。
⑦徇(xùn):对众宣示。
⑧鄢(yān):水名,汉水支流,今名蛮河,源出湖北保康县西南,流经南漳、宜城两县。
⑨卢戎:春秋时南方小国,在今湖北南漳县境内,后为楚所灭。
⑩冶父:地名,在今湖北江陵县南。
译文
鲁桓公)十三年春天,楚国的大司马屈瑕率军侵伐罗国,大夫斗伯比送他出行。斗伯比在返回来的路上,对他的车官说:“大司马一定会失败。(看他那样子,)脚步高抬,心飘浮起来了。”于是去见楚武王,说:“必须给大司马增派军队。”楚武王没有同意。楚武王回到宫中把斗伯比的话告诉给夫人邓曼。邓曼说:“斗伯比大夫的意思不是要众多的军队,他的意思是让你用诚信来安抚老百姓,用仁德来训诫执政的官员,而对大司马屈瑕要用刑罚来震慑他。大司马习惯了蒲骚战役得胜的战术,将会独断专行,一定会小看罗国。你对他如果不进行严厉的劝告,他将会不加防备。斗伯比大夫一定是说要你训诫士众而善于镇定安抚他们,召集各军队长官劝告他们要行善积德,召见大司马告诫他上天不会宽纵一个人的轻率行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斗伯比大夫又岂不知楚军已经全部开出去了?”楚武王派一名赖国在楚国做官的人去追屈瑕的大军,但没有追上。
屈瑕使人宣令三军说:“对我进谏的人要处之以刑罚。”军队到达鄢水岸边,不按次序渡河,过河后便没有序列了。又没有设置防备工事。到达罗国后,罗国军队和卢戎的军队两面夹击,大败了楚军。屈瑕自缢在荒山谷里。楚国所有的将领自囚在冶父等待武王的处罚。楚武王说:“这是我的罪过。”对他们都免于处罚。
评析
楚国大司马屈瑕骄傲自大,专横独断,轻视罗国,在征伐罗国的战争中失败,自缢而死。楚武王对自己用人不当、放纵部下深自悔责。既说明“骄兵必败”,也说明楚武王及斗伯比、夫人邓曼的善于治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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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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