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重树木》是一篇古文,选自《
齐民要术》序。形容任何事情都有一个积累的过程。樊重想要做器物,他先种
梓树与
漆树,当时人们嘲笑他,可他不理睬他们,最终事成。
作品原文
1
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经产业,物无所弃;课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重堂高阁,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
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
(——选自《齐民要术》序)
2 樊重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来求假焉。此种植之不可已也。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译文
1. 樊重,字君云。
他家世世代代都很擅长耕种庄稼,并且喜欢做生意。樊重性情温和厚道,做事情很讲究法度。他们家三代没有分家,财物共有,但子孙都相互礼敬,家里常常像官府一样讲究礼仪。樊重经营家里的产业,非常得法,一点损失浪费都没有;他使用仆人、佣工,能够人尽其用。所以家里能够上下同心戮力,财产和利润每年都成倍增长。以至于后来拥有田地三百余顷。樊重家所建造的房舍都是层楼高阁,四周有陂渠灌注。樊重家还养鱼、养牲畜,乡里有穷困紧急的人向他家求助,樊重一般都满足他们。
樊重曾经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种植梓树和漆树。当时的人们都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在几年之后,梓树和漆树都派上了用场。过去那些耻笑他的人,现在返过来都向他借这些东西。樊重的钱财积累至成千上万,他便经常周济本家同族,施惠于乡里。樊重的外孙何氏,兄弟之间为一些财产而争斗,樊重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索性送给他们两顷田地,来解决他们兄弟之间相互愤恨,相互诉讼。本县的人都称道樊重的行为和品德,将他推为三老。
樊重在八十多岁的时候去世,他平素所借给别人的钱财多达数百万,他在遗嘱中安顿子女们将那些有关借贷的文书契约全部烧掉。向他借贷的那些人听说后都感到很惭愧,争先恐后地前去偿还。樊重的孩子们都谨遵父亲的遗嘱,一概不接受。
2. 樊重想制作器物,他就先种植梓树和漆树。当时的人们都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但是在几年之后,梓树和漆树都派上了用场。过去那些耻笑他的人,都反过来都向他借这些东西。这说明种植树木是不可以停止的啊!俗谚说:“做一年的计划,不如种谷子;做十年的计划,不如种树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呀!
词句注释
(1) 樊(fán)重:人名,
樊重,生卒年不详,字君云,西汉末年
南阳湖阳(今南阳市
唐河县湖阳镇)人。
樊姓发源于河南
济源,在河南繁衍兴旺,其中有一支迁至今唐河湖阳,迅速繁衍成为
南阳郡大姓。湖阳樊姓至樊重,在西汉末、
新莽初,成为全国有数的大庄园主。樊重有子
樊宏(参见《
刘秀的舅舅寿张侯樊宏 》)、
樊丹,有女樊娴,嫁于舂陵宗室南顿令
刘钦,生
刘演、刘秀、
刘仲三兄弟,其中刘演死于更始皇帝迫害,刘仲在征伐山东时死于战阵,刘秀于公元25年在河北高邑即皇帝位,被称作
汉光武帝,创立东汉195年基业。
(2) 尝:曾经。
(3) 嗤:讥笑,嘲笑。
(4) 皆得其用:都能让它们派上用场。用:用处。
(5) 向:从前的、旧的。
(6) 咸:全,都。
(7) 已:停止。
(8) 谚:谚语。
(9) 此之谓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10) 假:借。
(11)然:然而。
(12)梓(zǐ) 漆:梓树和漆树。
(13)作:制作。
(14)积:积累。
(15)欲:想要。
(16)器:器物;家具。
(17)树:种植。
(18)计:计划。
文章介绍
《
齐民要术》是我国完整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一部古农书,在世界农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书名中的“齐民”,指平民百姓。“要术”指谋生方法。 《
齐民要术》大约
成书于
北魏末年(533年-534年),它系统总结了在此以前中国北方的农业科学技术,对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产生过
重大影响。
《
齐民要术》由序、杂说和正文三大部分组成。正文共92篇,分10卷。一般认为,杂说部分是后人加进去的。
达尔文说,他的人工选择思想形成是受到中国古代的一部
百科全书的影响,这部书指的就是《
齐民要术》。
贾思勰,我国古代农学家。益都(今属山东)人。出生在一个世代务农的书香门第,其祖上就很喜欢读书、学习,尤其重视
农业生产技术知识的学习和研究,这对贾思勰的一生有很大影响。他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富裕,但却拥有大量藏书,使他从小就
有机会博览群书,从中汲取各方面的知识,为他以后编撰《
齐民要术》打下了基础。成年以后,他开始走上仕途,曾经做过高阳郡(今山东
临淄)太守等官职,并因此到过山东、河北、河南等许多地方。每到一地,他都非常重视农业生产,认真考察和研究当地的农业
生产技术,向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老农请教,获得了不少农业方面的生产知识。中年以后,他又回到自己的故乡,开始经营农牧业,亲自参加农业
生产劳动和放牧活动,对农业生产有了亲身体验,掌握了多种农业生产技术。大约在北魏
永熙二年(533年)到东魏武定二年(554年)期间,他将自己积累的许多古书上的农业
技术资料、询问老农获得的丰富经验、以及他自己的亲身实践,加以分析、整理、总结,写成农业科学技术巨著《
齐民要术》。
《
齐民要术》是中国北魏的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
农书,也是世界农学史上最早的专著之一。使中国现存的最早最完整的农书。它系统地总结了6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区农牧业生产经验、食品的加工与贮藏、
野生植物的饿、利用等,对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故事道理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早做准备,都要有长远打算。
启发借鉴
学习也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文言词语、
英语单词、数理化公式等,都要一个一个积累,日子久了,便会融会贯通,水到渠成。没有一步登天的事,俗话说一口吃不成一个胖子。成大事者必从点滴做起,日积月累定能成功。
文学常识
《
齐民要术》是中国北魏的贾思勰(xié)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书,也是世界农学史上最早的专著之一。是中国现存的最早最完整的农书。它系统地总结了6世纪以前
黄河中下游地区农牧业生产经验、食品的加工与储藏、野生植物的利用等,对中国古代农学的发展生产过重大影响。
文言常识
1.释“向”。上文“向之笑者”中的“向”,指早先。“向”表示过去时,可指“刚才”、“早先”、“从前”等,离开时间的长短,要视
上下文而定。樊重从种梓漆到能派上用处,至少要十年,所以“向之笑者”可译成早先(或从前)嘲笑他的人。
2.“此之谓”的语法现象。上文末了有“此之谓也”,这是一个
宾语前置的倒置句式,应按“谓此”理解,句意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之”作为宾语“此”前置的标志,无义。
词句解释
樊重欲作器物,先种梓(zǐ)漆,时人嗤(chi)之。
然积以岁月,皆得其所用。
(然而) (都)(能够)(用处)
向之笑者,咸求假(jie)焉。
(从前)(不译)(都)(借)(代这些东西)
此种植之不可已也。
(这,说明)(代树木)(可以停止)
谚曰:“(作)一年之计,莫如树谷;(作)十年之计,莫如树木。”
俗谚说:“作一年的打算,比不上
种谷;作十年的打算,比不上种树。”
此之谓也。
(这件事)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时人嗤(chi)之
当时的人们都对他的做法嗤之以鼻。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
做一年的打算,不如种谷;做十年的打算,不如种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