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付是指支票发出后,由于遗失或其他原因,持票人或发票人请求自己的
开户银行对该支票停止付款的行为。
信用卡止付是银行为加强管理,保证安全,防止伪卡及遗失卡被冒用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而采取的一种防范措施。同时,也是应持卡人要求止付主卡或
附属卡,减少持卡人损失和风险的重要环节。
止付指失票人将
票据丧失的事实通知票据的付款人,并指示付款人
停止支付票据款项的一种票据丧失后的补救办法。
挂失止付应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是失票人才有权通知停止付款。(2)必须及时,如果在挂失之前已被支付,如付款人无恶意或
重大过失,后果由失票人自负。(3)应书面挂失,特殊情况下可以用电话等
口头形式,再立即补办书面手续。(4)丧失的票据必须为合法有效的票据,被司法机关扣押、没收或判决归他人的票据,原权利人不得申请挂失止付。(5)挂失后3日内,应当申请
公示催告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