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汝耕(1883年—1947年12月1日),祖籍浙江平阳,出生于福建福州,汪伪汉奸、伪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主席。
人物履历
殷汝耕,1904年官费留日,时年21岁。
1909年入第七高等工科,曾加入
同盟会,随
黄兴参加辛亥革命。
1913年9月,“
二次革命”失败,再赴日本,入
早稻田大学政治科,曾兼任孙中山所办中华政治学校翻译,号称“日本通”。
1916年,毕业回国,适值
黎元洪恢复国会,被任为众议院秘书。护法政府成立后,被委为驻日特派员。
1920年,勾结日本特务在苏北阜宁设新农垦殖公司。
1925年冬,任奉系
郭松龄军外交处长,郭部倒戈失败,殷汝耕逃入日本驻新民县领事馆。在日人今井房太郎护送下,次年逃往日本。嗣后回国投靠
蒋介石。蒋叛变革命后,任总司令部驻沪办事处主任,蒋每去东京,为随从翻译。
1928年为外交部驻日特派员。10月归国,任上海特别市政府秘书。12月任交通部航政司长,后任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议。
1932年4月,殷汝耕任上海市政府参事,在谈判中任翻译,参与签订《
淞沪停战协定》。
1933年3月,日军大举进攻长城各口,国难当头,丧权辱国的《
塘沽协定》签订,始终参与其事。
日本特务
土肥原贤二制造“
冀东事变”,成立“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又改为“
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主席,公然叛国投敌。滥发纸币,贩毒走私,大肆搜刮,建造“亲善”公寓。通州伪冀东保安总队以
张庆余、
张砚田为首率部起义,杀死日本侵略者数百名,史称“
通州事变”,殷汝耕遂被日本宪兵队关押3个多月。
1938年以后回至北平。
1943年2月,复任汪伪山西煤矿公司董事长。4月,任汪伪国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委员。
1944年初,任汪伪治理运河筹备处主任,“献策敌伪,修浚运河以便利运兵”。
个人生平
早年留学日本,日本鹿儿岛第七高等学校造士馆毕业后加入中国同盟会,二次革命失败后,李根源等在日本为党人设志成学校,由殷汝骊主持,殷汝耕任翻译。殷汝骊厌恶汝耕,曾对陈铭枢说:“此弟品质极坏,只要有利可图,他就能卖友,甚至会出卖民族。”因之关系疏远,并禁止眷属往来(时汝耕已娶日女为妻)。
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后回国,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取得了联系。回国后,在北京政府中任职,研究中日问题。在各军阀之间进行投机活动,后投靠国民党亲日派、新政学系首领之一的黄郛。民国15年(1926年)参加
北伐,受挫后又赴日。民国16年“
宁汉合流”中,国民党内派系斗争激烈,
蒋介石辞去国民革命军司令职务,东渡日本,汝耕以中华留日学生会会长身份致词欢迎,深受蒋的青 睐。被任命为国民政府驻日外交特派员。1927年,殷汝耕以国民党政府驻日代表的名义,代替蒋介石与日本勾结、密谈。民国17年1月回国,先后任上海特别市政府秘书、交通部航政司司长、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议。民国21年任上海市政府参事。在各派军阀中进行投机,生活挥霍无度。日本当局早认定此人可刍以重利,一向深加笼络。是年“一.二八”事变后,在上海闸北苦战月余的十九路军被迫撤离,殷汝耕遂乘机接管闸北,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代表蒋介石同日本签订卖国的《
淞沪停战协定》。
1933年春,日军大举进攻长城沿线的主要隘口。国民党驻守长城沿线的军队进行了英勇抵抗。但是,1933年5月,国民党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竟派殷汝耕等代表与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
冈村宁次在塘沽签订了卖国的《
塘沽协定》。从此,整个华北门户洞开,日本侵略者可以随时进占冀察和平津。而作为亲日派的殷汝耕,1933年11月被委任为河北冀东非军事区的蓟(县)密(云)区行政公署督察专员。
《
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进一步实施大规模的扩张,先后制造了张北事件和河北事件,攫取了河北和平津两市的大部分主权。接着,积极策动华北五省实行“自治”,对中国主权进行粗暴的践踏。续“香河事件”后,又唆使在冀东的得力看家犬——殷汝耕,制造“冀东事件”。早在1933年9月,国民党政府就批准将冀东划分为两个区,在通州和唐山分别设立蓟密、滦榆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殷汝耕、陶尚铭分任公署专员。陶尚铭不归附日本,为日方所排斥而辞职,1935年殷汝耕则由日本侵略者推荐兼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冀东地区的大权实际上完全被殷汝耕一人掌握在手中。殷汝耕是一个死心塌地的汉奸,他公开与日本侵略者勾结,使冀东非军事区成为日本帝国主义严密控制的势力范围。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为配合日本“华北自治”的阴谋,联合冀东各地一批亲日分子致电
宋哲元、
韩复榘,攻击南京政府内外政策,要求实现“华北自治”。11月23日,殷汝耕又在日本指使下,在天津日租界召集有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等人参加的会议上,密商非军事区“自治”。翌日,殷汝耕在通州召集非军事区各县及宝坻、香河、昌平县县长,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临时会议,并于当晚发表脱离国民党中央政权宣言。决定“从此,脱离中央,宣布自治,树立联省之先声,谋东之和平”。25日,殷汝耕在专员公署“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自任“委员长”,12月后改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政务长、“主席”。公开打出其叛国“自治的旗号,成为伪满洲国之后的第二个在日本帝国主义卵翼下的汉奸傀儡政权。伪“自治委员会”宣布非军事区所属18县以及
昌平、
宝坻、香河和察哈尔省的
延庆、赤城、龙门,均属“委员会”管辖,这样使冀东22个县沦为日本控制区。12月,伪保安队又占领塘沽并强行将塘沽、大沽划入辖区。殷伪冀东政权成立后,全面奉行亲日卖国政策。在军事方面,与日本及伪满、伪蒙疆政权先后签订了军事性质的政治同盟,商定冀东海防由日本海军舰队负责;冀东接近东北的长城沿线,由伪满政权负责治安;冀东与伪蒙边境防务由双方共同负责;各方实行军事上的共同防共。在政治方面,殷伪政权各部门大批聘请日本顾问。为了寻求日本帝国主义的庇护和支持,殷汝耕还多次派人或考察团赴日本和伪满等地活动。在经济方面,一方面寻求日本和伪满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又大肆出卖华北经济主权,使国民政府在财政上蒙受了重大损失。
1936年8月,殷汝耕拨款5万余元,在通州公园建造大规模的“亲善公寓”,专供日本侵略者住宿。打着“自治”旗号的殷伪冀东政权,已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彻头彻尾傀儡政权,它的出笼,使得华北政局更加动荡不安。于是,全国各界爱国人士十分愤慨,一致声讨殷汝耕的叛乱行经,纷纷要求国民政府明令讨伐卖国贼。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南京国民政府曾经数次与日本交涉,要求取消该政权,但未得结果。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殷汝耕因通州事件去职。1943年2月,任汪伪山西煤矿公司董事长;后任汪伪国民政府经济委员会委员、治理运河筹备处主任、工程局长。在日军向北平大举进攻之时,驻通州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所辖的保安队第一、第二总队官兵,在总队长张庆余、张砚田率领下,于同年7月28日反正,将驻通州城内的日本侵略军一个中队及特务机关人员等400多人全部歼灭,并活捉汉奸殷汝耕,收复通州,史称“通州事件”。可惜,殷汝耕在押送途中被日军劫走。之后,他失去利用价值,逐渐被日本冷落。
“通州事件”中殷汝耕虽保住了性命,但日子并不好过。细木繁的妻子为了替丈夫报仇,向日军指控“殷与起义军串通”,她说:“如果不是串通,为何殷汝耕没被杀死?”日军中也有人主张立即杀掉殷汝耕。最后,以“对事件阻止不力”为由,由日本宪兵队将他关进看守所。
但日本军政头目对于奴颜媚骨的殷汝耕,还是持保护态度,终于宣布“无罪释放”。他感激涕零,表示忠心为日本主子效劳。汪伪政权成立后,他又应
汪精卫之邀赴南京,先后担任伪“全国经济委员会特派委员”、伪“治理运河筹备处主任”、伪“治理运河工程局局长”等职。
日寇投降后,殷汝耕于当年12月5日被收押于北平炮局胡同陆军监狱。1946年6月26日被空运至南京,入押在南京老虎桥监狱。自知必死,在狱中手抄《
金刚经》留给亲属。1946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殷汝耕一案。公审有2000余人到庭旁听。殷汝耕深知自己罪恶深重,但又存侥幸心理。他挖空心思,罗列了条条“协助抗战”的功绩,写出数万言《自白书》,竭力美化自己,为所犯罪行辩解。
1947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作出判决:“殷汝耕连续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外,没收。”殷汝耕不服,数次申请复判,均被驳回。同年12月1日决定由高等法院检查处对殷执行枪决,执行庭设在南京可容万人的朝天宫大殿,这天殿内殿外挤满观看的市民。
随后,殷汝耕被押上囚车驶向老虎桥监狱,在法警监押下走向刑场。此刻,他忽而口念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忽而大声叫喊:“本人并非叛国,我的心还是向着国家的。”但这一切均无济于事。一代巨奸殷汝耕就这样得到了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