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外交指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
社会一起应对气候变化这一
全球性问题,如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气候变化
谈判、在各种国际场合阐明中方立场、与一些国家进行气候领域内的对话与合作。这些国际行为符合外交活动的特征,可以视其为一种外交行为。
基本简介
基本定义
根据中国学者鲁毅的定义,“外交是以主权国
家为
主体,通过正式代表国家的机构与人员的官方行为,使用交涉、
谈判和其他和平方式对外行使主权,以处理国家关系和参与国际事务,是一国
维护本国利益及实施其对外政策的重要手段;不同的对外政策形成不同形态和类别的外交”。 可见,中国应对
气候变化的国际行动符合了外交的定义,应把这一系列行为视为一种外交活动即气候外交。
基本含义
一是主权国家或经过授权的
国际组织(如欧盟),通过官方代表,使用交涉、谈判和其他和平方式,调整全球
气候变化领域国际关系的各类活动。
二是主权国家或经过授权的
国际组织利用全球
气候变化问题来达到某种政治和外交目的的各类对外行动。
发展问题
气候变化既是
环境问题,也是
发展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 题。这个问题是在
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应该在可持续
发展框架下解决。
这一讲话科学地论证了
气候变化问题作为
环境问题和发展问题的内在辩证关系,鲜明地指出了
气候变化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加深了对
气候变化问题发展本质的认识。
维护国家发展权
发展是国际
社会每个成员都拥有的公平
权利。
发达国家率先
发展所造成的
气候变化问题,不能成为阻碍
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借口。中国作为一个
发展中国家,发展是第一位的,要首先保证能源对于国家发展的动力支持,同时根据《公约》确定的原则,在
可持续发展框架下积极应对
气候变化问题。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
谈判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保证国家
发展的根本利益,并为国家跨越必经的发展阶段争取宝贵的时间,尽可能延长中国的发展机遇期。
遵循发展规律和转变发展方式
任何一个国家的
发展,都会经历一个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过程,这是不可避免的发展规律,关键是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缩短和优化这个过程,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事实证明,追求单纯
发展,必将危害全球气 候,威胁人类的生存
环境和发展环境。因此,要全面理解发展
涵义,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尽快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追求发展的全局优化和
系统优化,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营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国家的
发展不仅需要有利的国内
环境,而且需要有利的国际
环境;不仅需要有利的自然环境,而且需要有利的人文环境,突出
表现为建设
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和谐社会。
发展环境同国家安全紧密相关,例如,全球
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在区域的
表现,正在威胁着国家的
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关系到整个
社会的稳定
发展,因此必须采取适应
气候变化的积极行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为农业的
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国际合作
“
巴厘岛路线图”是《公约》
缔约方达成的共识,所有
缔约方均有义务加以落实。“
巴厘岛路线图”中关于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责任值得认真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落实“
巴厘岛路线图”的具体措施。
关于发展中国家开展减排温室气体行动问题
应特别注意,“
巴厘岛路线图”在要求
发达国家承担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 的
减排义务的同时,也要求
发展中国家采取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适当
减排温室气体行动。这是在国际
社会关于全球
气候变化的政策文件中首次明确要求
发展中国家采取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
减排行动。中国作为世界第二
温室气体排放大国,首当其冲受到影响,因此必须尽快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应对策。
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和技术问题
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
巴厘岛路线图”首次把应对
气候变化的资金问题和技术问题上升到了《公约》进程层面,国际
社会希望借此促进具体行动的落实。我们应积极参与资金和技术方面方案的设计和行动,最大限度地争取国际
社会对包括我国在内的
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气候变化问题和国际贸易问题
伴随“
巴厘岛路线图”的制定,两个问题已明显出现挂钩迹象。
气候变化和国际贸易问题挂钩,其影响将在
关税、技术引进和
出口产品的品种与
数量等方面充分反映出来。对此 ,我们要从有利和不利两方面认真分析,妥善应对,因势利导,为我所用。
双边气候变化合作问题
“
巴厘岛路线图”的影响也一定在国际双边合作中有所反映。我们要处理好在
气候变化问题上与
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最大限度地
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和利益,壮大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国际
谈判中的声音。同时,我们要在
气候变化问题上,加强同欧盟、
日本等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协调,还要利用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等双边机制,做美国的工作,促其承担作为最大发达国家的率先
减排义务。
能力建设
气候变化问题是涉及到国家
社会经济发展全局性和
系统性的问题。为切实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工作,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
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国应对
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其中依据“十一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强调到2010年,实现单位
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
毋庸讳言,尽管在减少
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但中国作为世 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正面临着巨大的国际
减排压力;包括
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在内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也正威胁着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应对
气候变化行动,既顺应了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经济全球化的国际潮流,又满足了实现
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我们要以应对
气候变化为契机,把外在压力转变为内在动力,把挑战转化为机遇,开拓创新,强化能力建设,建设
生态文明,提高国家可持续发展水平。
首先,广泛提高公众意识,动员全
社会的
力量和
资源积极参与。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促进更多的公众多方面地认识和理解
气候变化问题,让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通过
主流教育渠道,让年轻一代建立应对
气候变化的意识,掌握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专业技能。通过政府引导,促进包括
民间资本在内的
社会各种资金
资源参与,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应对
气候变化资金机制。
其次,加速国民经济
结构调整和优化。坚定不移地贯彻“十七大”精神,通过倡导和推动
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形成节约能源
资源和保护生态
环境的
产业结构、增长方式、
消费模式。通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能源
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通过节能、提高能效和低碳经济发展,降低产业内部的能源及其他
资源消耗,促进产业间的能源及其他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全局性、
系统性的成本降低和成本效益提高,促进产业
结构调整和优化。
再有,认识和培养新
资源,形成
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切入点和新动力。人类活动排放的
温室气体迅猛增加,正使大气温室气体总量接近维持
气候系统现有平衡的
环境容量上限,既对人类生存和
发展构成挑战,又成为新的战略性发展
资源和可以交易的商品。
气候外交
这种异于传统概念的新
资源正在不断升值。在科学
发展观的指导下,辩证统一地认识
气候变化问题作为
环境问题与发展问题的内在关系,就可以利用有限的环境容量这一不断升值的新
资源,去影响和控制造成
温室气体排放的人类活动,使之成为
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切入点和新动力。
同时,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以
市场机制为导向的、具有中国
特色的
温室气体
排放交易机制。目前,以
减排温室气体为基础的
碳交易迅猛增长,国际碳市场总量在2006年达到301亿美元,是2005年的3倍。国际上已有预期,碳信用未来有可能成为世界
硬通货。随着国际碳市场的
发展,一些
发达国家内部的碳市场正在日趋成熟,一些
发展中国家也在酝酿建立本国的碳市场。
考虑到
环境容量有限,
经济发展造成
减排温室气体成本逐渐提高,实际可用于交易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在快速增长后,最终会限制在一个有限总量上,并将会不断升值。如果我们不尽快加强能力建设和建立机制,自主规范和
发展市场,
发达国家将凭借其知识
优势和技术优势,控制和占有中国巨大的
温室气体
减排量潜在市场。我们不仅会失去新的宝贵
发展资源,而且会丧失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从
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战略高度去认识这一问题。
还需要促进资源和
力量的集成,
发展应对
气候变化的创新资金机制和行动机制。来自
气候变化问题的挑战是全新的,必须以创新机制来应对。2006年8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清洁
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基金旨在国家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下,特别是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指导下,发挥
资源、资金合作平台、行动合作平台和信息收集与传播平台的作用,配合国家主渠道,加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
应对
气候变化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的思路和工作方法,开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
局面。
利益碰撞
德国著名的环保组织――
德国环境和自然保护联合会主席胡贝特·魏格尔近日在柏林发表讲话,批评德国默克尔政府的
气候政策是“双重游戏”。他说,一方面,默克尔敦促欧盟成为环保“先锋”,但另一方面又恰恰是
德国因为汽车工业利益而封杀欧盟准备在交通领域所推出的减少
温室气体排放措施。魏格尔说,这样的做法“损害了
德国的信誉”。而2007年12月17日出版的德国
《经济周刊》中题为《为了汽车的
气候战争》的
封面文章指出,“当法国和部分欧盟国家向德国的顶级汽车生产厂商宣战时,默克尔做出了反应。在
气候保护的外衣下,(欧盟内部)集团利益激烈碰撞”。
国际舆论注意到,今年以来,
德国利用担任欧盟和八国集团轮值双主席国的契机,不遗余力地推崇
气候与
环境保护,成为国际政治的一个“亮点”。但是,
德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和政治家认为,
气候与
环境保护成了德国的一张外交牌,隐藏在这张“气候外交”牌背后的是能源政策与
经济利益。
在德国
《时代》周报2007年上半年举行的主题为“我们必须拯救
气候吗?”的学术讨论会上,德国波茨坦气候研究所斯特凡·拉姆斯托夫教授在强调
温室气体对全球变暖影响的同时承认,过去数年
北极格陵兰地区的气温上升较快,是由于地球绕日公转轨道的周期性变化造成日照加剧所致,不能以此局部现象作为全球变暖的证据。阿尔弗雷德·魏格纳极地和海洋研究所的海因里希·米勒教授认为,目前西方国家媒体掀起的
气候变化恐惧浪潮是有害的,因为现有研究成果表明,全球气候变化有周期性。
目前
气候变化对人类未来影响尚未有完全可靠的科学论证。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前执行主任克劳斯·托普法尔在论述
气候与
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时,不断强调同气候与
环境保护战略直接相关的能源政策。他强调指出,
德国的能源政策有三大重要的考量原则――经济(能源价格和竞争力)、安全、环境与
社会的承受能力,这三大因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由于工业化国家已经掌握了相应的环保节能技术,因此能够更多地将
环境因素作为能源战略的考量重点。
德国经济研究所克劳迪娅·凯姆福特教授一针见血地指出,
气候政策更多的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政策。
捷克总统
克劳斯在2007年11月11日出版的
德国《经济周刊》上的一篇访谈录里批评默克尔的
气候政策是在“逃避现实”。他说:“那些关于全球变暖不公正和不合理的讨论令我气愤。实际上,这个题目越来越成为我们这个
时代的意识形态冲突。”他认为,默克尔是一个“乌托邦主义者”。对于政治家来说,乌托邦有时是一个很好的事业,因为其忙于遥远的未来,而不必忙于日常事务。
气候变化课题恰恰适合这样的回避,因为人们可以计划未来50年甚至100年,展开幻想,而选民无法检查结果。
《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德博埃尔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德国等欧盟国家之所以力推“气候外交”,除了对全球变暖导致的极端气候以及
环境恶化的严重关切,还有对能源安全的担忧以及
发展创新型、环保型经济的长远考虑。
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
气候变化与
环境保护是全人类共同的
课题。国际
社会普遍希望,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要真诚地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要说一套、做一套,不要搞双重标准。只有这样,各国利益与全人类共同利益才能有机
结合起来,人类的
环境才能更加美好,遏制全球
气候恶性变化的目标也就有望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