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冶萍公司”。中国最早的使用机器的钢铁联合企业。辖
汉阳铁厂、
大冶铁矿与
萍乡煤矿。光绪十五年 (1889年) 春张之洞在两广总督任上,筹划在广州开办炼铁厂,同年调任湖广总督、筹筑芦汉铁路,决定办铁厂铸铁轨,于是将铁厂移建汉阳,并添购英、比等国机器、工料等,次年底在汉阳龟山脚下兴建,同时开办大冶铁矿。光绪十九年 (1893年) 汉阳铁厂大致完成,计有6个大厂、4个小厂和2座炼炉。
从筹办至
光绪二十一年 (1895) 七月止,铁厂一项即支出白银580余万两。厂、矿均为官办。清政府因筹办经费困难,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派
盛宣怀接张之洞任,招股100万两承办,改为官督商办。1898年设“萍乡煤矿局”,开采萍乡煤矿,以解决汉阳铁厂用煤问题。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盛奏准合并1厂2矿并加扩充,名为“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改为商办。因经营腐败,连年亏损。从光绪二十九年 (1903年)起,盛以厂、矿财产作抵押,陆续向日本借款,维持经营,用生铁、铁砂廉价抵偿。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又续借日款,公司大权渐为日人控制。
抗日战争时期,除铁厂、煤矿的一部分设备迁入四川、广西外,余者皆为日本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