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是
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江苏省委、省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历史沿革
1980年,
中国法学会筹备委员会要求各省(市)相应成立地方法学会。
1981年1月,
江苏省司法厅向省委报告,积极筹建江苏省法学会。
1981年7月29日,省委批复同意建立,并指示省编委、省财政厅对省法学会人员编制、经费进行核拨。
主要职责
(一)坚持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习近平法治思想,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政法中心任务,制定法学研究规划,开展调查研究,探讨重大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繁荣马克思主义法学。
(三)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论证工作,对立法、司法、执法等司法实践提出建议。
(四)了解、反映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五)发展对外交流联系。
(六)提供法律信息咨询。
(七)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参与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领导成员
会长
专职副会长
副会长
夏锦文: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欧阳本祺: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
秘书长
历届信息
第七届
2019年6月19日,江苏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及领导班子,聘任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
周继业当选为新一届江苏省法学会会长。
第六届
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机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林祥国当选为会长,朱华仁、方为南、
刘克希等16人当选为副会长;省法学会六届一次理事会议一致同意聘请省法学会五届会长
孙安华为第六届名誉会长。
第五届
2004年12月28日,江苏省法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南京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机构;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孙安华当选为会长,王荣生、
缪蒂生等13人当选为副会长。
第四届
1994年1月,江苏省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省司法厅厅长陆云泉为会长。
第三届
1990年12月,江苏省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推举姚远同志和省高院原院长朱泽为名誉会长,选举省司法厅厅长江维邦为会长。
第二届
1985年7月,江苏省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省政府原秘书长姚远为会长。
第一届
1982年11月,江苏省法学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推举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
洪沛霖为名誉会长,选举省检察院原检察长韦永义为会长。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秘书处、研究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编制人数
行政编制人数9人。
2021年度决算公开显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9人,有4名退休人员。
地方组织
全省市、县法学会是江苏省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全省共有13个省辖市法学会,23个县(市、区)法学会。江苏省法学会成立的学科研究会有14个,全省各级法学会成立的学科研究会共计70多个,基本上涵盖了法学主要学科。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法学界、法律界有5048人为法学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