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江苏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是江苏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3年1月开始。
选举任免
2023年1月1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现予公告:
主任:信长星
副主任:樊金龙、魏国强、曲福田、陈星莺(女)、周广智、张宝娟(女)
秘书长:陈建刚
委员(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卜宇、于敦德、万力、王华、王林、王安顺、王建明、王洪祥、水家跃、孔令俊、孔海燕(女)、史国君、冯兴振、司勇、朱玉龙、朱光远、朱劲松(女)、刘明(女)、刘攀、江静、汤浩、孙春雷、孙真福、李伟、李向阳、李国华、李新平、杨龙、杨永康、杨根平、吴静(女)、吴协恩、张锋、张忠文、张保龙、张锦道、张慎欣、陆永泉、陈杰、陈峥(女)、陈志红、邵进、范明华(女)、周宇(女)、周英(女)、周毅、周铁根、周敦祥、郑焱、赵建阳、胡维平、侯学元、姜金兵、洪浩、秦一彬、顾正中、顾建军、钱晓红(女)、徐宁(女)、徐大勇、郭红艳(女)、郭喜玲(女)、陶长生、梅建芬(女)、曹远剑、程纯、程大林(女)、程晓健(女)、谢志成、蔡任杰、戴元湖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23年1月19日
决议决定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08名。
(2022年11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在南京召开。
(2023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23年1月14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3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的议案;
八、选举江苏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选举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第二次会议
2024年1月23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隆重开幕。
2024年1月2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
一、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4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
九、选举;
十、其他。
第三次会议
2024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中下旬在南京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5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数据条例(草案)》的议案;选举;其他。
机构设置
(2023年1月15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代表分配
(2022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808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苏省实际,现就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各设区的市应选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22名,具体分配为:南京市65名、无锡市49名、徐州市67名、常州市36名、苏州市67名、南通市63名、连云港市36名、淮安市38名、盐城市59名、扬州市37名、镇江市29名、泰州市37名、宿迁市39名。
二、驻苏解放军武警部队应选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名。
三、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省直单位代表名额为152名,另行分配到各设区的市依法进行选举。
四、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所增加,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五、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选出。
代表名额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计808名,由14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现任领导
主任
信长星:江苏省委书记,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副主任
樊金龙: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魏国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江苏省总工会主席;
曲福田: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陈星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广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宝娟: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秘书长
陈建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办公地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2 09:25
目录
概述
选举任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