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国胜,教授。1982年1月
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并留校任教;1986年9月-1989年6月在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在职攻读硕士并获硕士学位;1997年9月-2000年6月在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并获
博士学位。 现任
全国汉语方言学会理事,
中国修辞学会常务理事,中南修辞学会副会长。
汪国胜(1958- ),湖北大冶人。1989年获文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
文学博士学位。现为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语言研究所所长、《
汉语学报》副主编,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汉语方言学会理事,中国修辞学会常务理事,中南修辞学会副会长,湖北省语言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主要研究汉语语法,也研究汉语修辞和语言教育问题。先后承担国家和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9项(其中国家项目2项、教育部重大项目3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项,出版《大冶方言语法研究》、《语言教育论》(主编)等著作4部,合著和参编著作20余部,在《中国语文》、《方言》、《语言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曾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
中学汉语》(第四册,对外汉语教材),华中师大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