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
汉语一级字,读作治(zhì),其本意为水名,引申义指治水;整治;修治。
又水,出泰山。《前汉·地理志》泰山郡南武阳冠石山,治水所出,南至
下邳入泗。
又《
广韵》《集韵》《韵会》直利切《正韵》直意切,𠀤音穉。亦理也。《荀子·修身篇》少而理曰治。
又听狱之成辞亦曰治。《
周礼·秋官·方士》凡都家之士所上治,则主之。《注》所上治,谓狱讼之小事,不附罪者也。
(治)治水。出东莱曲城阳丘山。南入海。城当作成。
字之误也。
东莱郡曲成、二志同。今山东
莱州府掖县东北六十里有
曲成故城。前志曲成下曰。阳丘山、治水所出。南至沂入海。按沂字疑误。一本作至临沂尤误。当作计斤二字。今掖县东南三十里有阳邱山。亦名马鞍山。今治水名
小沽河。自掖县马鞍山南流至
平度州东南。与出
登州府黄县之大沽河合流。迳卽墨。至
胶州之麻湾口入海。
一统志曰。左传昭二十年。姑尤以西。杜注。姑水、
尤水皆在
城阳郡。东南入海。齐乘。姑卽
大沽河。尤卽小沽河。玉裁谓尤古音读如贻。与治同在第一部。齐乘之言可信也。从水。台声。直之切。一部。按
今字训理。葢由借治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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