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在企业获得银行
授信额度后,银行为企业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限额内以透支的形式提供的
短期融资和结算便利的业务。当企业有临时
资金需求而存款
账户余额不足以对外支付时,法人账户透支为企业提供主动融资便利。
2、透支额度:根据您的额度申请并结合银行给予您的短期授信综合确定透支业务的额度。透支额度占用
授信额度中的
短期授信额度。
4、利率:透支资金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
贷款利率,并可以根据可连续透支期的长短,在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5、
担保方式: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
贷款本息、并
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透支资金的使用和偿还:当您要求动用
透支账户的款项金额超过该账户的
存款余额时,就视同提出使用透支资金的申请,银行将及时满足您
资金结算的要求。在透支额度有效期间内,您可以连续使用透支资金,但未偿还透支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透支额度。如果您发生的透支资金在日终营业结束前归还,不计收透支资金的利息;日终透支账户中的透支余额,为您当日发生的透支额。该笔透支额按日计息,按月结息。日终透支账户中的存款余额,按日计息,
按季结息。透支账户为
基本存款账户的,透支资金不得用于提取现金或直接将款项划入个人存款账户。在透支额度的有效期内,您可随时归还透支资金本息,归还透支资金本息后,银行按照该透支金额恢复透支额度。
8、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透支账户必须为
基本存款账户或
一般存款账户,并是您的企业在银行经办行开立的除
保证金等专用账户以外的唯一结算账户;
9、如果您的企业已获取银行的
授信额度,需填写《账户透支业务申请书》;如果您的企业尚未获取银行的授信额度,则需先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或
同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1、
借款申请书,列明企业概况,申请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透支额度、币别、期限、用途,透支还款来源、担保,还款计划等;
10、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的保证
承诺函、背景资料和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抵(质)押物清单、价值评估文件和权属证明,保险文件或同意保险过户的承诺函;
1、提交申请。客户向具备开办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银行提交法人账户透支
申请书以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客户以后申请新的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时,如上述所列材料已向银行提供且
无变化的,可不重复提供。);
2、贷前评估。银行进行贷前的调查和评估、对申请人的
信用等级以及申请的
合法性、安全性、
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抵押物、
质物、保证人情况,形成评估意见。对符合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初步审查条件的,银行将进行内部
评估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银行将及时予以回复并退还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客户与银行签订《账户透支合同》及其他相关的
担保合同等;
4、落实担保。客户与银行签订《账户透支合同》后,需落实
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银行按给予您企业的透支额度的一定比例(不超过0.3%)按年计收透支额度
承诺费。具体透支利率和透支承诺费均由银行与您双方通过合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