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保
明朝航海家
洪保,郑和下西洋使团副使,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人。名为皇帝所赐,原名不详。明代航海家兼外交家。
人物简介
为官都知监太监,随郑和下西洋时,为正使身份。据明宣德九年(1434)“大明都知监太监洪公寿藏铭”载,祖籍为云南太和县(明初云南大理府下设太和县,即今大理古城)人。宣德六年(1431)所立《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碑》及《福建长乐南山寺天妃灵应记碑》中,洪保排名居立碑者前位,为第七次下西洋时主要统领之一。下西洋事迹在马欢著《赢涯胜览》、巩珍著《西洋番国志》以及《明史》等书中均有记载。他先后在永乐元年(1403)、永乐十年(1412)、永乐十九年(1421年)、宣德五年(1430年)、正统六年(1441年)多次奉命(单独或分■)出使西洋。他也是郑和船队中朝觐过天方的“哈吉”,并从天方国带回了一幅克尔白圣寺的写真图--《天堂图》。
[注一]■缺字为左右结构:[舟宗]■字不见于任何词典。法国汉学家保罗·伯希和在其《郑和下西洋考》中指出,发音是迈耶斯在翻译《前闻记》时的对音jonque(郑和宝船)或者是爪哇语jong(大船);字义是仅有“大■”(大舰队)和“分■”(独舟或分舰队)。
[注二] “都知监”为明宦官官署名,也是十二监(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宫、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之一,有掌印太监主官,下设佥书、掌司、长随、奉御等员。原掌宫廷各监行移、关知、勘合,后仅随皇帝前导警跸(帝王出入时负责沿途侍卫警戒)。都知监设太监一员,官居正四品。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9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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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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