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共有13项职能,内设有办公室等机构,工作动态是调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章工作,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政府签署协议、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对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负责济宁监狱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监狱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济宁监狱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工作,监督检查济宁监狱的执法活动,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监督管理济宁监狱的国有资产,领导监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按规定负责济宁监狱企业生产经营收益的管理使用。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三)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市委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中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外事、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监狱管理处
(挂监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指导监督济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生活卫生工作,指导监督济宁监狱武装看押、警戒设施、监管技术装备、武器装备、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济宁监狱罪犯判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济宁监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济宁监狱重大技术改造、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参与济宁监狱煤矿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参与协调济宁监狱与地方的关系。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场所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期满解教、调配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教养人员分配、调拨和减延期、提前解除劳动教养以及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的审核工作。
法制宣传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承担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律师管理科
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审核、
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顾问工作。
公证管理科
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审核、公证员资格和公证员执业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
基层工作科
(挂市社区矫正与帮教安置办公室牌子)
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协调、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监督检查基层司法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政策法规科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
法学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装备财务科
(挂审计科牌子)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计划申报工作,负责济宁监狱企业生产经营收益的管理管理使用,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党群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的有关工作;承办协管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督察科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
离退休人员服务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政治部
(挂警务处牌子)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督察科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科承担。
现任领导
局长:王庆峰
下设机构
济宁监狱
指导监督济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罪犯的教育改造和生活卫生工作,指导监督济宁监狱武装看押、警戒设施、监管技术装备、武器装备、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济宁监狱罪犯判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济宁监狱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济宁监狱重大技术改造、生产项目的立项审查工作,参与济宁监狱煤矿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参与协调济宁监狱与地方的关系。
济宁市劳教所
指导监督劳动教养场所对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期满解教、调配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教养人员分配、调拨和减延期、提前解除劳动教养以及所外执行、所外就医的审核工作。
济宁市诚信公证处
负责全市公证机构的审核、公证员资格和公证员执业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
地理位置
地址:红星东路113号
所获荣誉
2021年11月17日,济宁市司法局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