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担保是指在
海事诉讼及其相关活动中,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保障当事人的海事请求得以实现而提供的
担保。包括
海事请求保全、
海事强制令、
海事证据保全等程序中涉及的担保。
海事担保的方式为提供
现金或
保证、设置
抵押或
质押。海事请求人请求担保的数额过高,造成被请求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请求人担保的提供 海事请求人在申请海事请求保全、
海事强制令或者海事证据保全时,海事法院可以责令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的担保应当提交给海事法院。
(二)被请求人担保的提供 被请求人的担保,可以提供给海事法院,也可以提供给海事请求人。被请求人提供的担保、方式和数额由海事请求人和被请求人
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海事法院决定。
海事担保的返还,是指在特定情形下海事法院或接受担保的人应将担保物返还给担保人。提供给海事请求人的担保,除被请求人和海事请求人有约定以外,海事请求人应当返还;海事请求人不返还担保的,该担保至海事请求保全期间届满之日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