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郡为台湾日据时期的行政区划之一,该郡隶属
台北州。其海山郡之名称由来,是因为这里为17世纪的的海山垦号、之后的海山庄及
海山堡。
海山郡统辖
板桥街、莺歌街、三峡街、中和庄及
土城庄,对照现在位置,即成
板桥区、
土城区、
三峡区、
莺歌区、
树林区、
中和区及
永和区等。海山郡役所设于板桥街,所址为旧台北县政府,现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1945年,日据时期结束,台北县治自台北市的旧台北州厅迁至海山郡役所后,海山郡废除,所属街庄依原本名称独立为
镇或
乡并直接隶属于
台北县。之后,因人口增长,陆续有中和析出永和、树林与莺歌分治等。原有辖乡为升格为市、仅三峡及莺歌为镇,复随着台北县改制直辖市,全数改为市辖区,除此外大致与日据时期政区规画相同。
海山郡的“海山”之名,是因为
16世纪台湾的
荷兰统治者将从三峡山区流经此区域直至
五股地区海岸山丘的冷水坑溪称为“Spruijt nae Gaijsan”,意即“海山川”。
清代以后有所谓“海山堡”,涵盖今日三莺一带。海山郡设治在板桥,但名称却取自三莺有其典故。此系三峡、板桥两街庄当时因实力伯仲,总督府决定郡役所位于板桥之后,考量“民心融和”,故另取三莺之堡名海山作为郡名。相同的例子还有
台南州东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