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张五(1795—1875),原名张锦文,字绣岩,绰号海张五,清乾隆六十年生,
独流镇人。
海张五,原名张锦文,字绣岩,绰号海张五,清乾隆六十年生,
独流镇人。张先世寒微,幼年丧父,后随母在独流镇“人市”,(今南、北肖楼一带)以乞讨为生。为糊口,十余岁时曾于天津西关大街的一家饭馆做伙计。后经舅父推荐,徒步
闯关东,认
兵部主事麟庆为义父,并改名张升。嘉庆年间,到天津
水西庄著名盐商查家谋事,几年里,渐通盐务。后独挑大梁,垄断河南
安阳、
汤阴、林、淇4县引岸,并租房山、
良乡2县引岸,年销盐23642引(每引600斤),一跃成为巨富。咸丰三年(1853),
太平天国北伐军进静海,逼天津。为镇压
太平军,张撰《平贼裕国便民策凡十二条》,被清廷采纳。为弹压地面,将县狱罪犯组成“练勇”,并设“民勇局”28个募勇4千人,分布城厢。稍直口之役,他亲临战场指挥,太平军大败。嗣后,清廷赐与游击衔(
从三品武职)。八年,令兵勇沿白河一带以盛土席篓垒起多座炮台御敌。九年,联军攻
大沽,被张击败。联军侵占天津后,张投入洋人怀抱,于锅店街建“支应局”,专为
侵略军采办一切物品。并设“团练局”和“商团铺民总局”,大肆屠杀中国人民。《
北京条约》签订前夕,恭亲王奕忻于京夜召见海张五,商谈与联军议和事项,张提出借洋兵助剿太平军的策略,被奕䜣采纳。后被清廷赏于一品封典。
光绪元年,卒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