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墟,是典型的广府
墟镇。位于今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区东门一带,西至人民公园路,东到东门中路,南至深南东路,北到晒布路。原宝安县的年代,深圳墟周边的原住民,无论讲“
围头话”,还是“
客家话”,都叫“投墟”。至清朝
乾隆、
嘉庆年间(1736—1820),今深圳区域内已出现36个墟(集镇),深圳墟即是其中颇为繁华的一个,拥有东、南、西、北四门。每到农历之二、五、八日,深圳墟便迎来了一片热闹的“墟日”(赶集日),最为繁荣之所是东门一带。如今深圳的商业中心区之一东门老街,便是由此发展而来。
地名由来
说法一认为,“深圳”作为地名,最早出现在史籍中是1410年的明代,在当地广府白话和客家方言俗称田野间的水沟为“圳”或“涌”,广府人和客家人用“圳”字表示田间水沟,“深圳”也由此得名。“圳”字是“田边水沟”的意思,“深圳”就是“田边的深水沟”。直到明永乐八年(1410年)“深圳”之名才见于史籍。当时,深圳只是一个小村庄,“圳”在广府白话和客家方言里是田间水沟的意思,此村周围水泽密布,田间有一条深水沟而得名“深圳”。但作为一个小的行政建制,深圳是由“深圳汛”开始的,而汛是由边防卫所制而来。
说法二认为,在深、港、莞大部分村落中,不论广府抑或客家村落,村中多有“圳边”“圳头”“圳口”“新圳”等地名,均指流经田边的小河涌,“深圳”由此衍生(“圳”字指田间小河涌)。深圳河因深圳墟而得名,而深圳墟则因为附近有“深圳”流过而得名,有专家分析此“深圳”为今布吉河。深圳墟(或者是惠民桥附近的“深圳”)周边的湖贝、黄贝岭、罗湖、笋岗、蔡屋围等村子,村民均操莞宝粤语,而莞宝话中亦有用“圳”来称呼河流的习惯(在莞宝一带,操粤语的本地人,常用“水”“涌”“圳”等词汇来称呼河流,如滘水、大涌、深圳等)。
据现存最早的清
康熙七年(1688)靳文谟纂修的《新安县志》载:康熙七年,
新安县建深圳、盐田、大梅沙、小梅沙等二十一座墩台。这些边陲哨所,逐渐成人口集中的墟(集市),此县志中第一次出现了“深圳墟”的记载。
清咸丰六年(1856年)两广总督
叶名琛的题本中也明确出现了“深圳墟”之名。
历史沿革
早在明朝中期,这一带出现蔡屋围、曹屋围、南塘围等十多个村庄,为便于村庄之间的物资交易,由
湖贝村、
向西村、
黄贝岭村、
水贝村的张姓族人在“深圳”河沟冲积形成的空地建起店铺,周边的罗湖村袁氏、蔡屋围蔡氏、福田沙头石厦欧姓、赵姓、潘姓等也在这些商铺周围聚集贸易,明晚期逐渐发展形成深圳东部最重要的墟市,深圳墟。清代以后,深圳墟发展成的商贸中心。
1911年10月,广九铁路通车后,深圳墟成为惠东宝及香港地区经济、军事、文化、娱乐的中心和交通枢纽。
公元1913年(民国三年),为避免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混淆,广东省新安县复称宝安县,县治仍在南头。
民国二十年(1931年)设深圳镇。成为一个行政区划层级。
1949年10月19日,
深圳镇解放,成立深圳镇人民政府。
1953年,因深圳联结
广九铁路,交通便利,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较兴旺,便将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20公里外的深圳墟。宝安县人民政府正式迁往深圳墟。
1979年1月,中央与广东省委决定将宝安撤县设市,并以当时县治所在地“深圳墟”命名为深圳市,改宝安县为深圳市。“深圳”一名由深圳市名沿用下来。
1979年8月,撤深圳镇。
1980年8月,划出
深圳镇、附城公社等327.5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深圳经济特区,同时恢复宝安县建制,辖境含今宝安、龙岗两区。1992年12月,析宝安县建立龙岗、宝安两个深圳市辖新区。
历史发展
据资料记载,深圳墟出现于清代展界后的新安县,1688年,历史文献中出现了对深圳墟的记载。至
乾隆、
嘉庆年间(1736—1820),相当于深圳的区域内已出现36个墟(集镇),深圳墟即是其中颇为繁华的一个,拥有东、南、西、北四门。每到农历之二、五、八日,深圳墟便迎来了一片热闹的“墟日”(赶集日),最为繁荣之所是东门一带。今深圳的商业中心区之一东门老街,便是由此发展而来。
1925-1926年省港大罢工期间,深圳墟是党领导的罢工工人重要中转站。深圳墟原有东南西北四个门,1938 年被日军轰炸后,只剩东门,因此,深圳墟亦称“东门”。1949年10月16日,驻深圳镇的国民党军队起义,19日,解放军乘火车由布吉抵达深圳镇,深圳镇宣布解放。另外,十九世纪的
沙头角成为西方人观察深圳地区的第一个据点。传教士韩山明和韦永福都先后向其所服务的巴色会写过长篇的工作汇报,沙头角是巴色会在深圳地区的初期传教基地,韦永福在1853年写的报告更是长达万余字,非常真实地描写了中国南方沿海村落的日常生活。在韦永福1853年的那份报告中,特别提到了一个叫“东和”的集市。
在传教士笔下,东和集市里没有住家,所有建筑都是商铺,共有50家左右,其中六家是药铺。“商铺窄而暗,店门前是一排圆木,顶部由屋顶横梁固定,底部由石头固定。白天,中间的圆木被移开,变成商铺的入口。这一排柱子后面是门,由可移动的厚木板组成,嵌在狭槽里。黄昏时分,柱子被放回去,可移动的厚木板摆回前方,从里面用门闩挡住。商铺里商品摆在架子的一边或两边,中间有一个带抽屉的长柜台作为收银盒,商品在上面称重并算价。屋顶边缘悬挂的是一些夜晚照明的纸灯笼。多数商铺是蔬果店和普通杂货店,大多数做零售生意,只有部分能做大买卖。”
这就是我们后来知道的
沙头角墟。沙头角墟大约在1820年代形成。沙头角属于广府人主导的深圳墟的“势力范围”。每个逢集日,沙头角客家人都会通过一条叫“庙径”的小道,翻山越岭到十几里外的深圳墟去赶集。深圳墟的地理位置非常具有优势,三条道路——从元朗到惠州,从南头到沙头角,从布吉到九龙——都在这里交汇。深圳河与主要支流——大沙河、双流河和清水河冲刷出一大片平坦的谷地,深圳正好位于这个谷地的中心,因此很早就成为市场贸易繁荣的小镇,也相当富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