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
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1986年7月开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1990年12月,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
历史沿革
1986年7月1日,广东省委组织部任命周鼎同志为深圳市人大筹备组组长,召开筹备组第一次会议,建立筹备机构,开展筹备工作。在此后近三年中,筹备工作进展较缓慢,主要原因是作为国家第一个经济特区,政治架构改革的探讨正在进行;特别是深圳市区一级的行政建制尚未确定,当时特区内设罗湖、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五个管理区,均由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没有建立一级国家政权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我市若作为不设区的市建立人大,就和县一级政权一样,需进行直接选举,每届人大任期只有三年,这与我市的规模和政治、经济地位不相适应。深圳经济特区经过10年的改革和发展,城市建设已具相当规模,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伴随经济改革进行的政治架构改革的探讨趋于成熟。
1989年2月26日,中共广东省委要求深圳尽快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3月1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了市人大筹备工作的有关问题,并对市人大筹备组进行了调整,秦文俊任组长。
1990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深圳市设立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的建制,建立了区一级国家政权。随即于3月调整充实了深圳市人大筹备组领导成员,周溪舞任组长。从此,市人大的筹备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90年4月,深圳市人大筹备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办事机构,设立了市选举工作办公室和市人大筹备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筹备召开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计划》和《关于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成立了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区的选举委员会(市辖宝安县已于4月完成了代表换届选举)。至8月上旬止,三个区基层选举工作结束。成立了新的区县政权机构,选举了247名出席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奠定了基础。
1990年12月,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法律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
主要职责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常委会领导政务活动安排。
三、负责机关的公文处理、机要传送、保密、印章和档案管理。
四、负责机关的人事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管理事项;协助机关党委、纪委、工、青、妇团体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办理机关工作人员赴港澳台及出国考察的政审及上报手续。
五、负责和协助机关各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七、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有关综合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机关刊物、法规单行本和法规汇编的编辑、印制、出版和发行,负责重要工作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
八、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规和决定、决议的公布和备案工作。
九、负责机关财务、办公设施、图书资料、车辆、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内宾接待以及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常委会机关信息化与办公自动化建设。
十一、办理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主任:戴运龙
副主任:鲁毅、高自民、蒋宇扬、裴蕾、高圣元
秘书长:汤暑葵
内设机构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内设秘书处、行政接待处、政工人事处(党办)、综合处、信访室、信息化管理处。
(一)秘书处: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联席会议以及以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协调常委会领导日常政务活动,编制领导政务活动安排表,与上级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等机关单位的联络、沟通,协调安排机关有关公务性活动;负责草拟常委会及办公厅有关信函、通知、请示、报告,复核各处室代常委会党组、常委会、办公厅起草的文件,编排文号;负责常委会督办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取、登记、分发、传阅、催办,各种资料、信函的收发及报刊、杂志订阅和分发工作;负责机关的保密工作,承办管理“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负责机关印章和工作介绍信的保管使用;负责文书档案和图书、资料的收集管理,做好文书档案的分类、归档、立卷及清理、清退、销毁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文印工作。
(二)行政接待处:负责机关的预算及财务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接待来宾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司机的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机关的基建维修;负责机关一般设备及办公用品购置;参与承办机关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机关干部、职工申报住房,负责周转房的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水电、空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政工人事处(党办):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的招聘、调配、录用、转正、考核、考察、提拔、任命、奖惩、工资、福利、人事档案、人事报表等各项工作;负责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及报告的草拟及呈报工作,协助机关各部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及其他有关的工作制度;承办机关工作人员赴港、澳、台及出国考察的政审、呈报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考核,办理休假、请假、疗养及体检的有关事宜;负责机关党委、纪委日常工作,协助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培训工作,了解和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在编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及家属统筹医疗保险工作;办理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手续,承办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工资、福利、学习考察以及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人事信息统计和党务信息统计和有关廉政报表的填报工作;承办常委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有关会务工作。
(四)综合处: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各类信息的收集、编发;负责大会文件汇编、常委会会刊、公报、法规汇编、法规单行本和工作通讯录的编辑、发行工作。
(五)信息化管理处:负责常委会机关信息化与自动化建设的组织实施、服务管理,包括信息化规划、局域网和互联网站的维护、市人大电子会务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常委会机关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及管理等工作。
地理位置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8 10:44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