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
社会保险是指
社会劳动者因疾病、受伤或生育需要治疗时,由社会提供必要的
医疗服务和物质保障的一种制度,又称“
公费医疗”,简称“
医疗保险”。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社会保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医疗社会保险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基本信息
社会医疗保险包括
基本医疗保险和
大额医疗救助两个部分。医疗保险对于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享受医疗的机会和待遇,一般实行均等的原则,医疗保险通常以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医疗费的形式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
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基本方向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寻求平等与
经济效率的恰当平衡,即“在平等中注入一些
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②综合性的普遍保险制度。③低水平、多层次的
医疗待遇。④
多元化的
筹资渠道。⑤取消医疗保险的
个人账户,把这部分钱留给单位或个人去自由选择
投资方向,如到商业保险公司购买
补充医疗保险。⑥
总量控制下的多方
制衡机制。⑦政府积极干预下的适度竞争的市场。
医疗特点
医疗
社会保险的覆盖对象原则上应是全体公民,因为疾病的风险是每个人都难以回避的,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风险的对象主要是劳动者,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失业,发生工伤的概率更小。因此,医疗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
覆盖面最广、作用最频繁的险种。
(2)涉及面广,具有复杂性
医疗社会保险不仅与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及生产力
发展水平有关,还涉及到
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和供给。为了确保
医疗保险基金的
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转,医疗社会保险还存在着设计必要的制度机制,以便对医疗服务的享受者和提供者的行为进行合理引导和控制的问题。这些都是其他社会保险所没有的。
(3)属于短期性、经常性的保险
由于疾病的发生是
随机性的、突发性的,医疗社会保险提供的补偿也只能是短期性、经常性的,不像其他社会保险如
养老保险或
生育保险那样是
长期性的、可预测的或一次性的。因此,医疗社会保险在财务处理方式上也与其他社会保险不同。
(4)医疗费用难以预测和控制
医疗费用因受多种因素影响,其费用变化较大,难以掌握。
(5)基金实现专款专用
按一定方式筹集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只有当被保险人患病、非
因工负伤等需要支付医疗费时,才按享受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同时享受医疗服务,并且享受的医疗服务待遇与其
工资水平无关,只与实际病情有关,绝对不得提现使用,真正实现了专款专用。
居民医保
简介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
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
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
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
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
中国社会保险
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建立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试点原则
1、试点工作要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
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
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3、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中央确定
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
属地管理;
4、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
医疗保障制度之间
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
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
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
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
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缴费和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
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
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
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
专项转移支付,对
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
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
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
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 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
东部地区参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
财政部门商
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
财政预算。
费用支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其他费用可以通过
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
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提供方法
医疗保险对于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享受医疗的机会和待遇,一般实行均等的原则,医疗保险通常以免费医疗形式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或凭医疗费用单报销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