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负责全市人民的加碘食盐及各类工业用盐的调拨供应及全市成品盐的分装、批发、供应工作,隶属于渭南市盐务管理局,接受
陕西省盐业专营公司业务指导。
渭南市盐务管理局是
渭南市人民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单位简介
2012年,全市共调运盐品33286吨,完成年计划的104.67%,其中食用盐调运24572吨,完成年计划的100.29%;工业盐调运8713吨,完成年计划的124.47%。共销售盐品32337吨,其中食用盐销售24875吨,成品盐销售16535吨,分别完成了年计划的101.53%和114.03%;盐品库存8287吨。
2012年,
营业总收入9200万元,实现净利润141万元;截至12月底,全市共购进海藻盐2181吨,销售341吨;购进低钠盐5吨,销售5吨;非盐资产增长到579万元,经营收入266.3万元。
全市批发企业食用盐检测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未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食盐市场碘盐覆盖率达到99.58%、碘盐合格率99.18%、合格碘盐食用率98.76%。2010、2011、2012年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
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为
渭南市盐务管理局职责,渭南市盐业公司负责具体落实食盐专营工作)
组织机构
局司内设办公室、基建科、财务会计科、人事劳动科、监察审计室、企业管理科、创建办公室、计划业务科、盐政管理科等。
领导班子
吴培育: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渭南市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
高志刚: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持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绩效考核、老干部和信访稳定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劳动科。
高存章: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食品安全、盐政、食盐质量管理及创建工作等工作,分管盐政管理科、基建科、创建办。
石春旺: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负责经营核算、资金筹措和支出审核等工作,分管财务会计科。
张喆: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负责纪委工作,分管监察审计室。
王进民: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食盐计划落实及运销、企业管理、机关和区县业务考核、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计划业务科、企业管理科。
郭小平:
渭南市盐务管理局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党总支、包村和机关食堂管理等工作。
联系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朝阳大街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