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
湖北省盐业总公司基础上改制设立的
国有独资公司,由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与
湖北省盐务管理局职责分开、内部机构分设、合署办公。湖北省盐业集团(盐务管理局)由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资格,为湖北省经信委直属二级单位。
湖北既是一个盐资源大省,又是一个盐的产销大省。现已探明盐资源储量2890亿吨,远景储量7900亿吨。全省年制盐生产能力达到700万吨以上,年实际产盐600万吨以上,盐产量在全国产盐省份中位居第三,在井矿盐生产省份中位居第一。湖北盐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质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湖北盐产品除满足本省民食工需外,还供应全国20多个省市区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食盐专营主体,主要负责全省盐的供应和食盐专营工作。集团公司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设有93家分公司、两个10万吨的现代化食盐分装基地及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实行人、财、物垂直管理,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生产、经营和遍布全省城乡的营销网络体系。集团公司在保障国家食用盐调拨计划的完成和全省各类盐供应的基础上,还兼有激光防伪标识、包装、印刷、盐化工等产品的生产和经营。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国务院《
食盐专营办法》和湖北省《食盐专营实施办法》、《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规范经营,始终以保证合格碘盐的及时有效供应为己任,确保了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在本省的贯彻实施。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湖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为全国首批17个在2000年达到消除碘缺乏危害阶段性目标的省、市、自治区之一。
湖北省人群碘营养状况良好,食盐“三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为本省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次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好评。近几年来,根据市场需求,陆续研发上市了“云鹤牌”绿色食品碘盐、低钠盐、晶纯盐、调味盐等新品种系列,丰富了湖北食盐市场,满足了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从1998年起连续7届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2004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2006年、2008年连续两届被
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1998年荣获科技部“科技进步奖”;2000年被
国家人事部、国家轻工业局授予全国轻工业系统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2001年被武汉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连续几年保持这一荣誉;2002年被国家四部委评为全国地方病防治先进集体;2004年起连续四年被省经委评为“先进单位”;2002年、2006年“云鹤牌”商标被省工商局授予“湖北省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被省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08年被
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状”,被
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
集团公司内设办公室、监察室、
人力资源部、财务价格部、市场营销部、企业发展部、审计部、后勤物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党群工作部、资产运营部,盐务局下设盐政处、行业指导处。
湖北云天盐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湖北葛店开发区晨光实业公司、湖北晶兴工业盐销售有限公司(筹)。